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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通緝犯查詢系統資訊殘缺 黃國昌批:怎麼協助查緝?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09日07:03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03:38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記者謝君臨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鑑於近年來多名重大貪污犯遭判刑確定後潛逃,通緝許久仍遲未入監的情況;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指檢警查詢通緝犯的「四大系統」至今仍未整合,且資訊殘缺,也無照片,甚至要輸入身分證字號才能查詢,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要求各相關單位提出具體改進措施。

黃國昌上午召開「貪污通緝犯趴趴走 反貪腐淪為笑話」記者會,出席者包括法務部檢察司科長紀致光、刑事局局長黃明昭等人。

黃國昌表示,過去幾年政府反貪腐,全國民眾高度支持,但反貪腐是否真有落實執行,還是淪為口號?過去幾個會期,他不斷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及內政委員會,要求針對潛逃被通緝的貪污犯,建立完整查詢系統,以達公告效果,當初法務部長、調查局長、內政部長及警政署長都承諾會建立溝通平台,但成效為何?

黃國昌批評,現今已陷入「貓抓老鼠」的狀態,有公開質詢、經媒體披露的,大家才會發現原來這些貪污犯還在外面「趴趴走」,之前都不知道裝沒事,被揭露後才很緊張開始抓人,「這是什麼荒謬的場景?台灣何時成為貪污犯的天堂?」

黃國昌並舉趙家寶、陳偉志、李慶華、徐享崑等案為例,質疑檢警難道是遇到有政治背景、政治關係良好的人,就將刑訴法規定忘得一乾二凈?更離譜的是,他跟法務部要通緝的貪污犯資料,結果第一版上面寫的是:「曹17526075」、「張20982086」,這是什麼資訊?是刑訴法規定?通緝書長這樣?後來才補正。

黃國昌批評,現今查詢通緝犯的系統,包括法務部、調查局、警政署、刑事局等單位,資訊殘缺不全,沒有資訊怎麼發揮通緝公告的效果?沒有照片要怎麼讓大家協助查緝?歷經一年多的時間整合,結果做出來是這樣?

對此,紀致光表示,考慮並非所有案件都是確定判決,貿然公布會讓社會大眾有先入為主的觀念,甚至造成媒體定罪,民眾若有完整資料,都可以查到相關人。黃明昭則說,貪污犯部分,主要是調查局、廉政署查緝,警方幾乎沒有資料,但不是不抓,法務部若將資料匯入我們的系統,還是可以逮補。

黃國昌說,法務部若認為涉及隱私權保護,資料礙難提供,乾脆推動修正刑訴法好了,說「保護通緝犯,相關個資不宜登載」;依照刑訴法規定,就是客觀陳述事實,這有侵害重大貪污犯隱私?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要求相關單位檢討現況,並列出執行計畫,他將拜會行政院政委羅秉成,續推動相關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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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朱🐷
    台灣一直都是貪污 詐騙天堂啊
    2019年12月09日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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