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2018新規定啟用!這些包裝食品不用標「營養標示」

食力 foodNEXT

發布於 2018年03月13日16:00

撰文=林怡均

2018年3月14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主要參考國際間營養標示管理規範,以及相關資訊對消費者的影響程度,新增免標示營養標示項目,包含未有營養宣稱之營養成分微量食品,以及業務用包裝食品及食品,修正規定如下:

一、未有營養宣稱之營養成分微量食品,增列2項免標營養標示項目:
(一)沖泡用且未含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物之乾豆、麥、其他草木本植物及其花果種子(如:黑豆茶包、麥茶包、花草茶包等)。
(二)熱量與營養素含量皆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得以「0」標示條件包裝食品。

二、非直接販售予消費者之食品及食品原料,免標營養標示,若欲提供營養標示者,須如實標示。

未依規定標示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者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規定,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屆期未遵行規定者,沒入銷毀之。

延伸閱讀

泡一杯榖色穀香的熱飲等於健康飲食? 先學會看產品標示吧!
看到標示就眼「滑」!效法英國「紅綠燈營養標示」怎麼做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