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年底、跨年度正是不動產贈與旺季,尤其土地公告現值每年1月1日調整一次,而土地公告現值多為每年逐步增長,資深地政士提到,父母可趁早將土地贈與給子女,並善用每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每年每人贈與稅有244萬的免稅額,若贈與金額未超過244萬元,不用繳納贈與稅,也不用申報。但若是不動產的贈與,無論金額多寡,都必須完成贈與稅申報,取得國稅局的贈與稅免稅證明或是完稅證明,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實務上,許多父母會利用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現金贈與給小孩節稅,但若父母資產過多,可能緩不濟急,用不動產贈與是比較快速的標的。
鄭文在提到實際案例,一名父親在6年前將一筆農地贈與給兒子,因為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農地農用不計入贈與總額,以及《土地稅法》「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在免贈與稅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情況下,將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兒子。
近日兒子以1000萬元將該筆農地出售,由於維持農業使用,順利取得農用證明,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這一筆1000萬元的買賣價金,就成了兒子的自有資金。
鄭文在說,如果6年前沒有將該農地贈與給兒子,而是父親現在以1000萬元出售,再將這筆錢贈與給兒子,屆時將會被課徵75.6萬元贈與稅(1000萬元-244萬元=756萬元;756萬元×10%=75.6萬元),顯見節稅效果大不同。
更多好房網News→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