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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死刑違憲嗎】大法官釋憲可能有哪些結果?

關鍵評論網

發布於 09月19日07:20 • 李秉芳

台灣的死刑存廢議題爭論已久,王信福等37名死刑犯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年正式受理並且在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雙方交戰整日。大法官原本應於3個月內作出判決,延期2個月後將在本月20日做出判決,這將對台灣的死刑制度產生重大影響,也攸關37名死刑犯的未來。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迴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後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就可做成結論。而在任大法官以及司法院長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將在今年10月底任期屆滿。

有哪幾種可能的判決結果

  • 死刑「全部違憲」,立即或在某個起限內失效

假如大法官認為「死刑」本身屬於違憲。那目前尚未執行的37死刑案判決將會被撤銷且發回重審,因為死刑已被宣告違憲,也不能再判死刑,死刑這個刑罰可能會因這次的憲法判決遭到廢除。
但大法官也必須針對爭點中死刑的替代方案和配套措施,做出相應的建議,然後讓行政部門和立法機關進行討論,例如是否要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取代死刑。

  • 死刑「全部合憲」,現有死刑制度維持

假如大法官認為,死刑本身,以及目前和死刑有關的規定全部都合憲,那37件死刑案就會進入等待法務部執行的狀態。

目前法務部不執行死刑,是因為這些死刑案還在救濟程序中,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就可依法執行。

  • 死刑「部分合憲、部分違憲」,現有死刑制度需修法調整

假如大法官認為,死刑本身並不違憲,但目前適用犯罪類型、被告範圍、相關判決程序等違憲,就會依照每個案件不同情況,有些死刑案可能會被撤銷再審。

例如曾犯下擄人勒贖罪的被告,或是在審判過程中曾因為精神障礙或心智喪失,適用於《刑法》19條減刑的被告。但是發重審後,還是有可能會再次判死。

假如大法官認為死刑本身合憲,但如上所述,相關規定、限制和配套措施有違憲疑慮,就會需要針對每個案件的情況有不同處理。例如大法官可能會要求,死刑必須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及最嚴格的審理程序,37名死囚也可能因此獲得重審機會。

  • 12名參與釋憲審理的大法官無法取得共識

憲法法庭可能會裁定「再開辯論」,由未來7名新任大法官加入後重新組成合議庭,在重新審理一次此案,也可能會再開一次言詞辯論庭。

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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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28

  • 林天民
    唯一支持死刑 !
    09月19日08:20
  • Show
    殺人傷害人時怎麼沒想到對方也有這些權力,在你殺傷跟傷害人時,你自身的權力就該被剝奪了,憲法是保障人民,不是讓你利用來開罪的
    09月19日08:49
  • Eda🌶LEE
    支持死刑
    09月19日08:17
  • 盧昱達
    憑什麼是由幾名大法官決定?! 為什麼不是全民投票? 為什麼不讓受害者或是受害者家屬決定犯嫌要不要判死刑?
    09月19日09:22
  • 火藥庫
    司法無正義,社會起亂源,殺人償命天公地道,人權屁用冤死怨恨
    09月19日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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