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義竹鄉一項涉及漁電共生的開發案,因未取得執照就提前動工而引發爭議,更讓人震驚的是,當地公所曾姓建設課長竟然沒有即時向縣府通報,反而多次與包商相約喝咖啡,暗中要求將工程分包給指定的包商,疑似意圖謀取不法利益,隨著鄉代表的質詢日益加劇,曾男擔心東窗事發,才匆忙向縣府報告,但為時已晚,檢調機關在調查後,依貪汙罪將曾男起訴,嘉義地方法院隨後裁定繼續羈押。
此案的背景涉及台泥嘉謙綠能公司於2020年,在嘉義縣義竹鄉龍蛟潭段的,筆專用區養殖用地,投入嘉義漁電共生案的開發,此案分為多期進行,第一期已經完成,當前正在開發的為第二期B4區的光電場,儘管此案有著「綠能」的光環,但在1月時嘉義縣政府接獲檢舉,指稱該案在未取得必要執照的情況下非法動工,縣府隨後進行實地勘查,並依法對綠能業者開出6萬元的罰單,限期改善;同時,經濟部能源署也依相關規定對該業者處以100萬元罰款。
然而,問題並不僅僅在於違法施工,更令人憤怒的是,作為第一時間查獲不法行為的曾姓課長,竟然沒有立即通報縣府,此行為引起鄉代表的高度質疑,並引發嘉義檢調機關的關注,在深入調查後,檢察官發現曾男在 2023年11月發現綠能廠商的統包商在義竹鄉龍蛟村進行違法施工時,竟未啟動勘查程序,也沒有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
更令人錯愕的是,曾男從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間,數次與廠商相約喝咖啡,並藉此機會暗示對方,違法情節可以「給予方便」解決,也可以「依法辦理」,在這些會談中,曾男進一步要求廠商將工程分包給他指定的包商,明顯是試圖從中謀取不法利益。
隨著事態的發展,嘉義縣檢調單位在2024年7月2日展開行動,搜索曾男的住處和嘉義縣義竹鄉公所,並帶回曾男及4名涉案業者進行連夜調查,由於法官認為曾男涉及貪汙罪的嫌疑重大,次日裁定羈押,經過進一步偵查,檢方決定依《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要求賄賂、不正利益罪」起訴曾男。
留言 9
龔金海
沿海的鄉鎮很多、義竹鄉只是冰山一角丶假扮為綠能發電、漁塭成非法廢棄物集團、到處偷埯埋、這些公務人員、有暗中勾結的不用懷疑!
08月30日04:01
抗中保台掩飾貪腐救綠共
08月30日04:24
S-T
該抓就抓!
08月30日03:29
加宏
不行哦'這是柯P才可以做的事(開咖啡店)
08月30日06:46
Talkwhy
既然鼓勵綠電,又不給好處,誰幫你推行?我不拿政府奬勵,自行在自家魚池和屋頂裝設太陽能板,不行嗎?
08月30日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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