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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調降師生比難題:學費、師資、教育不公平如何解?

翻轉教育

更新於 2022年01月12日06:53 • 發布於 2022年01月12日06:53 • 黃怡菁
幼教調降師生比難題:學費、師資、教育不公平如何解?
幼教調降師生比難題:學費、師資、教育不公平如何解?

 

一位幼教老師該照顧多少名小孩才合理?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討論幼兒園降低師生比。眾多立委與民間團體呼籲,幼兒園師生比應由現行的1比15人往下調降為1比12,也就是傾向修法,未來以一名老師照顧12名幼兒為方向,給孩子更精緻化的照顧,提升總體照顧品質。

調降師生比,財政、師資恐成擔憂

然而修法前,仍有人提出降低師生比可能帶來的擔憂。最大的衝擊就是財政問題。教育部政務次長蔡清華表示,據國教署統計,降低師生比恐增加教保服務人員3,300人,增加數十億人力經費。公幼尚且如此,何況是盈虧自負的私立幼兒園?增加的人事成本勢必轉嫁至家長身上,幼兒園的學費跟著調漲,反而加重家長負擔。

立法院研析報告也指出,降低師生比恐增加園所的人事成本,地方政府會不會用「減少收托人數」來因應政策?換句話說,學校原本可以招收60名學生,但為了配合1比12的師生比,在不增聘老師的情形下,自行減招為48名學生。如此一來,公共化教保服務量能恐因此下降,連帶擴大既有公私幼量能比例失衡的差距。

另一個問題是,降低師生比就必須增加幼教老師,恐加重幼兒園師資短缺的困境。日前《親子天下》採訪台北市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科長吳青娟,亦指出現在全台都找不到師資的狀況。如何在短時間補足師資缺口,將是一大難題。

不少幼教人士透露這次調降師生比的修法提案有可能是近40年來最接近修法的一次,降低幼兒園每班人數、提供更精緻化的照顧可說已成朝野立委共識,因而公聽會的討論焦點反而是修法後如何實施政策。

公幼先行!公幼應示範,降低師生比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在兼顧政府財政、配合政策拓展進程,以及降低師生比所帶來的社會影響之下,「公幼先行」是較可行的修法版本。意即先讓公幼降低師生比為1比12,至於私幼則暫不考慮強制性跟進,「如果業者願意主動調降師生比,我們給他拍拍手,如果他不調,他也沒違法,」林宜瑾認為,讓公幼優先調降是較可行的方法,對全體幼兒園來說也是最好的示範。

此修法版本亦得到全教總的支持。全教總幼兒教育委員會主委楊逸飛指出,幼兒園師生比已維持40年不變,必須有人先行動,而公幼便是率先踏出調降師生比第一步的角色,「讓公幼先走,好處是國家可以盡快盤點相關的法令與配套措施來去因應師生比後的變動。」

政策不應劃分公、私幼,也應照顧私幼生

社團法人臺灣公共托育協會理事長王兆慶則直言,表示反對公幼先行、私幼再討論的作法,「公幼不能自己先跑,私幼不能置身事外,」王兆慶說。

他認為,若政策僅考慮公幼,直接調降師生比,很有可能變相減少公幼招生量能。「現在的幼生公私比是31比69,也就是有31%小孩在公共化幼稚園。如果只調公幼師生比,那公私比會迅速下降成26比70,也就是有5%的小孩馬上就沒有公幼可就讀。以我們全國就讀幼兒園小孩88萬人來算,5%大概就是4萬4,000人。在沒有配套條文的狀況下,你等於把4萬4,000名小孩一刀砍到私幼去,這樣誰會高興?」

他認為,若不處理私幼師生比,會引發私幼家長與老師強烈不滿,「家長會覺得為什麼今天我抽不到公幼、享受不到1比12的師生比,就只能被迫接受1比15的師生比,這是什麼道理?」

國立清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孫良誠則以教育公平性的角度切入,認為若降低師生比的重要前提是提升教育品質,那麼不只是公幼的孩子需要好的教育品質,私幼孩子也需要,但若只調公幼師生比,忽視了私幼孩子的權益,「這會造成教育不公平的現象。」

他也指出,公私幼照顧品質差距加大,將更不利於政府現倡議的「提供優質教保服務品質」的施政方向,同時也恐導致公私幼的競爭加劇,「因為私幼可能也會想要降低師生比,於是把費用再轉嫁在家長身上。」法案只談公幼不論私幼,無形中讓家長陷入另一種困境與不平等。

孫良誠提醒,要提升幼兒園教育品質,不能端靠降低師生比,老師的工時、勞動環境、薪資結構等因素都須一併考量,才有可能真正改善幼教品質

效仿衛福部降低托嬰中心師生比作法:先獎勵,再立法

要降低師生比,的確有人得先邁出第一步,才可能迎來教育現場的改變。在公聽會現場,王兆慶以衛福部社家署調降托嬰中心師生比的經驗為例,作為替代方案的可能性參考。

他指出,過去,衛福部為了將托嬰中心的師生比由1比5降到1比4,採取「先獎勵、再立法」。意即,若托嬰中心願意降低師生比,只要新聘一名老師,政府就給予補助,且補助公、私立托嬰中心都適用。直到有足夠的托嬰中心數量調降師生比後,再立法修成師生比為1比4。

王兆慶建議,教育部亦可用「先獎勵、再立法」方式調降師生比,「比方說規定私幼或公幼薪資、招生等等條件達一定水準,且財報透明、完全沒有違法違規的記錄,就讓園方來申請優化師生比的補助,也可以在法律裡面設一個日出條款,比方說師生比降低達一定園所量之後,我們再一併修法。」

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也強烈建議教育部,降低師生比一定要考慮完善的配套措施,「不能只對少數兒童提高教保服務品質,」她提醒。

(責任編輯:陳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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