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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新北公布違法雇主,開罰 242 家企業、金額破千萬!嘉里大榮、國光客運為何被罰?

經理人月刊

更新於 04月22日13:40 • 發布於 04月22日08:00 • 經理人用戶成長中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22 日公布今年第 2 波違反勞動基準法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性別平等工作法 / 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 242 家業者,開罰逾 1,180 萬元。

根據勞工局統計,這波違規雇主(廠商)名單中,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 56 家;其次為「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 43 家;至於「未全額給付工資」及「超時工作」,則各有 28 家。

另外,在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 74 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於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 3 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 1 家。

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本次公布名單中,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考量該公司雇用勞工人數達 4000 餘人,且為上市公司,因此加重裁罰計 51 萬餘元。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因使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 137 小時,亦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且分別已是第 2 次及第 5 次違反同一規定,重罰 43 萬元。

此外,本次名單中有 3 家事業單位於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後,未積極了解事發經過,或因調查方式及過程未設身處地關懷申訴人感受,也未以公平、審慎態度處理,被認定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而遭裁罰。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若雇主知悉職場有性騷擾的情事,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罰 100 萬元。

另外,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 100 萬元,已於 109 年 6 月 8 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 / 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 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參考資料:新北市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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