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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陳佩琪、柯妹見柯文哲超過時間 北所回應了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記者蔣欣倫/綜合報導
柯文哲妻子陳珮琪低調步出北所。(圖/記者朱永強攝,2025.03.02)
▲柯文哲妻子陳珮琪低調步出北所。(圖/記者朱永強攝,2025.03.02)

[NOWnews今日新聞] 北院同意2月27日至3月10日共12日,柯文哲可與可以跟母親、妻子及弟弟、妹妹進行會面。今天是2月28日國定假日後,北所首次辦理接見,而柯家由柯妻陳佩琪、柯妹柯美蘭稍早代表家人現身,進入北所首度與柯文哲會客。但北所規定每月第一個週日接見時間約8分鐘,柯文哲接見時間卻長達半小時左右,北所也有了回應。

稍早陳佩琪、柯美蘭也結束會面,低調步出,表示今天的接見時間長達30分鐘。柯美蘭提到,稍早探視有跟柯文哲報告爸爸後續治喪事情,柯美蘭表示,「我哥哥(柯文哲)希望可以參加家祭」,申請書都寫好,但還沒送出。至於申請書何時送出?柯美蘭說,自己平時要上班,交由民眾黨代送。

根據台北看守所提供家屬現場接見之服務規定,平時能接見時間為週一到週五上午8點到11點,下午1點30分到4點。另每個月第一個星期日,得辦理接見,登記時間同平日時間辦理。因接見人數眾多,平日每梯次接見時間約15分鐘,每月第一個週日接見時間約8分鐘。被告每日辦理接見1次。

對於柯文哲今天接見時間為何超過8分鐘,甚至長達近30分鐘,北所回應表示,依羈押法第60條第二項之規定,被告接見,每日一次;其接見時間,不得逾30分鐘。但看守所長官認有必要時,得增加或延長之。

爰此,收容人之最近親屬、家屬喪亡,或生命、健康遭遇危急狀況時,得辦理彈性調整接見。本日柯姓被告基於上述事由,延長其接見時間,以兼顧人倫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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