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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誤遭強制戒治102日 苗栗刺青師獲刑事補償35萬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03月04日03:55 • 發布於 2023年03月04日03:35

苗栗劉姓刺青師吸毒被命強制戒治,他抗告被駁仍不放棄再提重審才終獲撤銷,劉主張當時確診才無法接見,解隔後母親隨即來探視,苗栗看守所卻直接認定他無家人訪視,造成他誤遭強制戒治達102天,法院審酌劉男求償有理由,認為每日補償3500元適當,判刑事補償35萬7000元,可覆審。


劉主張,他因施用毒品經苗栗地院裁定強制戒治,經提抗告被駁回後,再聲請重新審理終獲撤銷確定,而期間共遭誤為強制戒治102日,請求5000元折算1日支付刑事補償金。

台中高分院查,該案重新審理的裁定理由中,認為劉2022年6月29日因受觀察、勒戒而入住苗栗看守所勒戒所配住防疫隔離房,14日後改住一般房,解隔後才篩出陽性確診再度隔離至29日,因隔離時無法辦理接見,劉的母親隨即於同年8月1日入所訪視。

苗栗看守所勒戒所卻在7月27日評估時,就先在評估訪視紀錄中「入所後家人是否訪視」勾選「無」,但實際上劉母是在他觀勒期滿前就入所探視,且記錄表還是在劉母入所探視隔天8月2日才送達檢察官,扣除該項評分後,劉顯未達有繼續施用標準,因此不應強制戒治。

台中高分院認為,劉男聲請刑事補償有理由,審酌他當時49歲,同時擔任鐵工、刺青師傅,每月收入6至7萬元,但無薪資證明,本件誤為強制戒治喪失自由102日,經濟心理受打擊,認為每日補償3500元適當,判准予刑事補償35萬7000元。

※ 提醒您:戒毒專線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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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高分院。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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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小岩
    台灣恐龍法官好棒,吸毒犯還可以國賠,全民買單,抓你去勒戒,只是剛好而已,照法規你本應該在牢裡,只讓你待在勒戒所已經是很好了,勒戒也是為了你的健康著想,說真的,以我國人希望,吸毒者都不要浪費資源才好,自己愛吸毒,搞死自己健康都是自找的,沒必要用全民納稅錢來照顧你,居然還可以申請國賠,最扯的也是無知恐龍法官,只會讀死書,死條文
    2023年03月04日08:14
  • 劉弟
    吸毒慣犯獲得補償又可以大吸特吸😆
    2023年03月04日10:08
  • 曾裕富
    恐龍法官橫行連死藥國吸毒仔都可以向國家求償!
    2023年03月04日09:44
  • 周建鋐
    全民買單買起來
    2023年03月04日09:22
  • 陳聖燁
    這筆錢誰出?
    2023年03月04日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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