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去年十二月間,蔡姓男子搭車返回安南區住處,不滿鄰居鄭男養的狗吠叫,抄起棍棒打狗。鄭男驚醒見狀愛犬被欺,上前與蔡發生拉扯衝突,七、八十公斤重的鄭男坐在蔡男胸口上將其制服,未料蔡因此呼吸受阻身亡。台南地院廿一日召開準備庭,鄭男當庭認罪並向家屬道歉。
本案鄭男被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被列入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台南地院廿一日召開準備庭,針對檢方起訴罪名及事實,鄭男均當庭回答「承認」。辯護人表示將對量刑部分表達意見。另檢方進一步申請勘驗員警密錄器、派出所、小吃部及計程車等監視器畫面,作為罪責及科刑的參考。
除了認罪外,鄭男當庭也對蔡男家屬雙手合十說「拍謝」,鄭男對於蔡男死亡後果深感抱歉,也對此感受痛苦,但也不知該說些什麼取得家屬諒解。
檢方指出,鄭以徒手方式毆打蔡男臉部,過程中坐壓蔡男胸口,並以鋸子手柄毆打蔡臉部致蔡頭部外傷併頭皮血腫及雙眼瘀青,另有前額三公分、鼻梁兩公分、右眼尾一公分開放性傷口、左手挫傷等傷害,死因經認定為鄭坐壓胸口致蔡呼吸受阻窒息身亡。
留言 3
龍
自己找死怪誰
16小時前
欣宜🐾🐾
活該死好
3小時前
昶~
噗
1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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