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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中配可以當議員不能當立委?黃珊珊舉史雪燕為例 內政部指南投縣議會未陳報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11月08日06:37 • 發布於 11月08日06:37
民眾黨備位立委李貞秀2026年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國籍立委,引發雙重國籍任公職爭議。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8日)指出,中配史雪燕曾成功遞補南投縣議員,顯示並無違法。(資料照)
民眾黨備位立委李貞秀2026年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國籍立委,引發雙重國籍任公職爭議。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8日)指出,中配史雪燕曾成功遞補南投縣議員,顯示並無違法。(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民眾黨備位立委李貞秀2026年有機會遞補成首位中國籍立委,引發雙重國籍任公職爭議。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8日)指出,中配史雪燕曾成功遞補南投縣議員,顯示並無違法。內政部戶政司回應,截至史去職前,南投縣議會並未向內政部陳報是否告知史雪燕相關規定,及其是否完成提出喪失其他國家國籍證明的通知。

陸委會昨指出,兩岸條例只保障參政權,就任公職要回到「國籍法」,「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表示,南投縣中配議員史雪燕遞補成功,顯示並無違法,若內政部、陸委會有新的解釋,應該修法,「法律就是法律,不需要意識形態解釋。」

民政司表示,為避免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民選公職人員的情事發生,內政部民國98年3月30日已函請各民選公職人員服務機關於渠等就職前,告知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民政司指出,南投縣議會第19屆議員當選人游宏達因犯貪污治罪條例,經最高法院110年8月11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確定,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解除其議員職權;並由中選會110年8月24日依公職選罷法規定公告史雪燕為遞補當選人,任期至該屆縣議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民政司強調,依內政部98年3月30日函文,南投縣議會應於史雪燕就職議員前告知其如具外國國籍,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不過截至史雪燕去職前,南投縣議會並未向內政部陳報是否告知史雪燕相關規定,及其是否完成提出喪失其他國家國籍證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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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 Gino
    現在公職不是都中華民國國籍嗎?結果全在背叛中華民國,所以國籍有差嗎?
    11月09日06:04
  • 昭德
    外國人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當然可以擔任公職,可是唯獨中配總讓人覺得她效忠的是原來的母國,目前也是標準的敵國,畢竟家人都在對岸,還有反分裂法,能不聽話嗎?而且浮上檯面的中配那副強勢嘴臉讓人想起國台辦朱鳳芝之流的
    11月08日15:56
  • 小許
    北七喔,怎麼可以讓426當公職,一堆白爛女人🤮👎👎👎👎👎👎🖕☠️🖕🖕🖕🖕🖕🖕🏽🖕🏽🖕🏽🖕🏽
    11月08日14:22
  • Chieh Shih
    公職人員怎麼可以是外國人
    11月08日14:02
  • 梅子
    爛白就是“舔共”啊!
    11月08日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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