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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印尼未給犯罪事證無法逮91名詐騙犯 刑事局長:加強跨境合作打擊犯罪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7月04日16:35 • 發布於 07月04日14:20

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從印尼遣返回台的11名通緝犯,但之前91名涉案台人卻無證據逮捕。(圖/翻攝畫面)
從印尼遣返回台的11名通緝犯,但之前91名涉案台人卻無證據逮捕。(圖/翻攝畫面)

▲從印尼遣返回台的11名通緝犯,但之前91名涉案台人卻無證據逮捕。(圖/翻攝畫面)

印尼峇里島移民局上個月(6月)27日,在1棟別墅逮捕涉網路犯罪及移民法的102名台灣人,其中包含11名通緝犯,刑事局與印尼啟動跨境合作機制,派員前往印尼遣返通緝犯,預計搭華航班機今晚9時15分抵台,隨後將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但無奈的是,另外91名涉跨國詐欺的台人,因印尼警方暫未提供相關犯罪資料,日前警方只能在桃園機場「目送」他們離開,相當無奈。

刑事局表示,印尼移民局峇里島別墅發現聚集上百名台灣人,其中1名香港人、102名台灣人,印尼政府認為他們以觀光簽證入境,卻涉嫌聚集在別墅中工作、涉嫌網路犯罪詐騙,與簽證目的不符,依移民法驅逐出境。其中11名通緝犯則由刑事局幹員押解回台歸案,目前掌握11人的通緝事由包含,洗錢、詐欺、妨害自由、毒品、湮滅證據,交通過失傷害等罪嫌。

但另外91名在峇里島涉跨國網路詐騙的台人,疑似因印尼方不願浪費當地資源,並未啟動所謂的刑事調查,因此暫無相關犯罪事證可提供我方,最後這91名台人僅以違反移民法(簽證使用目的不符)遭遣返回台,這批遭驅逐出境的台人,早在日前就分批搭機返台,因此刑事局只能派人到機場接機,進行人別的確認後,目送這批「印尼方稱有從事網路詐騙」的台人離開機場。

刑事局長周幼偉表示,刑事局獲報後第一時間立即與外交部、法務部展開跨部會合作,並透過我國駐印尼代表處居中協調,積極與印尼執法單位交換犯罪情資。

在駐印尼聯絡官積極協商下,印尼官方同意並協助我派員赴印尼押解台籍通緝犯返台,具體展現政府打擊跨國犯罪之決心,未來將持續強化查緝我國外逃通緝犯之執法作為,與各國執法機關建立情報共享及聯防機制。

周幼偉也特別呼籲國人赴海外工作應謹慎評估,切勿心存僥倖,如有從事非法行為,恐怕會遭當地國及本國雙重追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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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753

  • PUCK
    我們司法就是個笑話
    07月04日15:03
  • 聲華.Danny
    送去大陸就沒這煩惱了
    07月04日14:53
  • 宋奎維
    臺灣真的是詐騙天堂
    07月04日15:03
  • 成達
    媽的 是嫌台灣司法案件太少嗎?海外詐欺是不會送去中共處理嗎?台灣人犯就是被自由人權慣壞的
    07月04日15:00
  • 外交部積極運作遣返回來要做啥,回來放人?爛透了
    07月04日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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