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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網友登門性侵未成年女學生18次 彰化地院判色狼8年徒刑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1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彰化縣一名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學生,藉故到少女住處聊天,或藉口買消夜、帶點心探望等理由多次性侵得逞18次,女學生拒絕見面,男子恐嚇、騷擾又性侵得逞3次,女學生身心有異樣被老師發現後報警。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這名男子有期徒刑8年。可上述。

判決書指出,這名男子去年上網認識這名女學生,明知她未成年,今年1月間網路交談時得知她單獨在家,藉故前往她家聊天,強行性侵得逞,之後以送消夜、點心探望等理由,對少女性侵得逞17次,少女不願再往來,男子持續以通訊軟體傳訊纏擾、恐嚇、騷擾,並恫稱要毀掉她,使她心生畏懼,又被性侵3次。少女在校神情憂鬱,成績退步,被老師察覺有異,關懷後報警查出上情。

法院審酌,這名男子承認少女不答應當他女友,他卻藉口交往及一再侵犯,對少女造成顯著身心健康傷害,更對少女家庭帶來極大震撼,犯罪所帶來的損害相當巨大,而且不易回復,男子雖坦承犯行並當庭道歉,但很難說有什麼實質彌補作用,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定應執行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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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一名男子明知網友是未成年女學生,女學生也不願意當他女友,他卻死纏兼恐嚇威脅,多次性侵得逞,被彰化法院依法判處他8年有期徒刑。記者簡慧珍/攝影
彰化縣一名男子明知網友是未成年女學生,女學生也不願意當他女友,他卻死纏兼恐嚇威脅,多次性侵得逞,被彰化法院依法判處他8年有期徒刑。記者簡慧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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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0

  • 歐陽水德
    應該要增加割掉老二這一條刑法!
    7小時前
  • 郭文瑞
    去勢!
    7小時前
  • 吳小雀(姵澐、佩芯媽媽)
    性侵未成年人,應加重刑責,並且鞭刑其生殖器,以性侵次數為鞭刑次數!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因被無法控管自己的慾望之犯罪者侵害,導致身心靈受到嚴重的傷害,有些甚至終生有其陰影,無法過上正常生活,因此,嚴重譴責這一些犯罪者,並訴請立法委員們趕快同意並修法,嚴懲這一些性侵未成年人!
    7小時前
  • 八年且不得假釋!
    7小時前
  • 富弘
    強姦未成年判8年 綠共養的狗院 良心都被狗啃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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