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國3大溪段4車連環撞 1人送醫

桃園電子報

更新於 09月12日01:16 • 發布於 09月12日01:16 • 記者黃雅蘭

國道3號南向65公里處大溪路段昨(11)日晚間21時51分許發生4車連環撞事故。國道警察表示,42歲廖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駛中線車道,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碰撞前方由58歲羅姓男子駕駛之自小客車,導致羅男車輛再往前碰撞前方43歲姜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後,再往前碰撞45歲邱姓女子駕駛的車輛。這起事故造成羅男胸頸擦挫傷,由救護車送往國軍桃園總醫院檢傷後無大礙。

國道3號南向65公里處大溪路段昨日晚間21時51分許發生4車連環撞事故。圖:讀者提供
國道3號南向65公里處大溪路段昨日晚間21時51分許發生4車連環撞事故。圖:讀者提供

國道警察提到,現場於22時44排除,經警方實施酒測檢查,當事人均無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當事人均無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圖:讀者提供
當事人均無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圖:讀者提供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車,並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遇車流回堵應開啓危險警示燈警示後車,以維行車安全。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