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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假交易真搶奪虛擬貨幣商 主嫌搶236萬害死買家判13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去年4月間邱姓及樓姓男子策畫一起虛擬貨幣黑吃黑,涉嫌搶奪陳姓幣商236萬元現金,卻導致陳姓幣商死亡,檢警陸續逮捕8人,其中邱男、樓男涉強盜致死,屬於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經國民法官審判,邱男判處11年2月、樓男1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樓、邱與同夥計畫誘騙虛擬貨幣買家進行現金交易,趁買家不及抗拒時搶走現金,計畫擬定後,去年4月10日凌晨,邱男駕駛偽造車牌號自小客車搭載樓男及吳姓少年約定買家陳男以236萬元現金交易泰達幣7萬餘顆。

雙方約在嘉義市湖子內路與健康九路口附近進行交易,當陳男將現金236萬元暫時交予樓男清點時,吳姓少年持辣椒水噴灑陳男,邱男隨即駕車逃離,陳男雖遭噴辣椒水,仍跳上車輛前擋風玻璃試圖阻止。樓男仍唆使邱男將車輛加速行駛,導致陳男被甩落地面,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死亡。

樓男電召在附近待命的同夥羅男接應,順利取得236萬元贓款,但因陳男不治身亡,引起對方人馬不滿,循管道聯繫上羅男,羅男等人即歸還236萬元予陳男家屬。

檢警調查,同夥包括紀、練、蔡、羅、楊、施等6人,因不在交易現場,且謀議犯罪情節為「假交易真搶奪」,6人不適用國民法官法,以通常訴訟程序提起公訴。邱、樓2人因計畫失控,導致陳男死亡,涉嫌強盜致死,以國民法官法程序提起公訴。

嘉義地院判決,紀、練、蔡、羅、楊、施等6人犯搶奪罪、偽造文書罪等判處7月至3年不等刑期。

國民法官審理後,邱男坦承犯行,不法所得已返還家屬,且達成和解等,量處犯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而當場施以強暴,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1年2月。

樓男是主要策畫者,直至檢方起訴見事證明確才坦承犯行,至今沒有與家屬和解。依犯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而當場施以強暴,因而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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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搶奪虛擬貨幣買家,搶走236萬元卻害死幣商,嘉義市警方循線查獲相關涉案人員。圖/資料照片
計畫搶奪虛擬貨幣買家,搶走236萬元卻害死幣商,嘉義市警方循線查獲相關涉案人員。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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