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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有關各界對於公開之高端疫苗合約所提相關疑義,疾管署逐一澄清說明

行政院

更新於 01月18日03:06 • 發布於 01月18日03:06

【本文由衛福部提供】

有關公開高端COVID-19疫苗採購契約後,,相關疑問,說明如下:

一、 為何高端疫苗尚未通過EUA,即與疾管署完成議價與簽約?

新冠疫苗均在臨床試驗階段以「預採購合約」模式簽約,因應緊急疫情需求,等到取得專案核准製造許可後,才可儘速提供接種,此作法與國際相同。都是為了確保國人最大利益之作法。

二、為何高端疫苗通過EUA日期與採購合約要求通過EUA日期這麼接近?

高端公司在6/15就已提出EUA申請,歷經一個多月食藥署內部整體審查後,於7/18召開專家會議審查,審核過程均依法定程序辦理。與合約要求之7/31毫無關聯。

三、 為何EUA通過隔天即簽署保密合約?

雙方口頭約定應恪守保密義務。6/8高端公司以email提出,在採購議約及履約過程中,為避免原物料價格外流,並參酌國際間疫苗緊急採購狀況,各國政府與疫苗廠皆未對外揭露商業條款,希望增補保密條款。

四、 為何採購契約就訂定疫苗效期展延規定?

預估初始核定效期僅有6個月,為避免效期過短致過期浪費,以及提升疫苗使用率,於契約中規定廠商交貨後必須依主管機關規定延長疫苗效期。

五、 為何高端疫苗採購價格高於預算所編列700元?

2020年11月指揮中心對外說明預計疫苗採購經費115億元以採購1,500萬劑每劑700元估算,不含冷鏈運送及其他作業費用。當時尚在規劃採購初期,僅能以預估價格編列預算 。

六、 高端疫苗價格是否高於其他國際COVID-19疫苗?

2021年採購國產 COVID 19疫苗,國際疫苗與國內廠商所採的蛋白質次單元疫苗不同,成本計價方式不同;實際上高端疫苗價格低於莫德納和BNT疫苗。

七、 採購合約第8條保密條款註明「廠商未經機關書面同意,不得將契約內容洩漏」,打臉衛福部「公開須經高端同意」說法?

此為外界誤解,雙方均必須對契約內容予以保密,已明白載於7/19所增加簽訂的保密合約,並依第四條若要提前解除保密、公布合約,需雙方同意。

八、 高端多次延遲交貨,衛福部是否刻意包庇?

採購案皆依契約規定辦理,計罰每日逾期違約金;另廠商逾期30日以上仍未能履約之計罰,為節省行政程序一併於111/3/24最末次驗收時,依契約規定計罰該部分之違約金。高端公司因逾期交貨計罰之違約金共約1.97億元,疾管署均已於111年3月前按次核扣完成,無刻意包庇不罰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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