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防止歹徒改造違法槍枝危害治安,內政部與經濟部最新聯合公告修正「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針對目前只能出口的模擬槍,其關鍵零組件必須以不可回復痕跡的方式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位側加設辨識碼。
同時,為避免模擬槍槍管可輕易鑽通,供組合槍枝使用,這次辦法的修正,參採德國立法例,規範廠商應於槍管內設洛氏硬度五十五度至六十度以上無法移除之金屬嵌入物之規定,以利管制。
內政部與經濟部是在7日公告修正「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明定廠商製造僅供出口的模擬槍,其關鍵零組件應加設辨識碼或槍管嵌入物的新規定,違反者經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廢止廠商的製造許可。
這項公告說明,鑑於模擬槍及其零件,極易經改造為非制式槍枝或供火藥式槍枝使用之零件,為避免其不慎流出危害治安,因此增訂製造廠商須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關鍵零組件指定位側,以不可回復痕跡之方式,如打刻或烙印等進行編碼。
此外,鑑於實務緝獲之非制式槍枝,經統計仍有高達九成五以上為模擬槍改造,因此除嚴防經許可製造外銷之模擬槍回流外,為防止國內報備持有的模擬槍遭有心人士改造、拆解供組成非法槍枝,這次辦法的修正也增訂警察機關應列冊管理報備持有之模擬槍,並每年定期實施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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