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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抓錯人非首次!三重警曾狂吼逮捕女移工 鬧烏龍竟丟包路邊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9月21日13:35 • 李啟箖

新北三重警昨(20)日晚間誤認「通緝犯」抓錯人的烏龍,造成被害人黃姓男子右眼皮仍受傷縫4針等,全身多處擦挫傷;三重警方抓錯人已經不是第一次,去年8月,三重分局一名員警誤認出來到垃圾的女家庭看護是「逃逸移工」,上銬帶回派出所管束後,才發現是合法移工,竟然將女移工「丟包」路邊,這名謝姓員警最後遭到判刑。

昨(20)日晚間發生一起警察抓錯人還打傷人的烏龍狀況,有名54歲「航特退伍」黃姓男子男從家中出門時,在新北市三重區竹圍街1處巷口,遭1名穿著便衣的三重警察誤認為「通緝犯」,2人便在巷弄爆發嚴重的肢體衝突,後來男子在其他警力支援下,被上銬帶回派出所,但才發現「抓錯人」,不過已造成黃男右眼皮仍受傷縫4針等,全身多處擦挫傷,黃男對此也表示要向員警提告,並揚言提出國賠。

三重警方並非第一次抓錯人,去年8月17日,1名擔任家庭看護的女移工,出門倒垃圾後在一旁講電話,卻被1名謝姓員警衝向前要求拿出居留證,但當天只是出門倒垃圾的女移工,根本沒想到倒個垃圾也要隨身帶著居留證,拿不出居留證的女移工就這樣被員警當成「逃逸外勞」,員警先將女移工銬在路邊的超商椅子上,然後帶回警局後還上了腳鐐,事後發現女移工是合法家庭看護,也沒說一句道歉,便將女移工載離警局,隨意「丟包」在路邊,該女移工身上沒帶錢,只好用手機導航哭著走回家。

當時警方的說法是,謝姓員警當時看發現女移工眼神飄移、精神有異,向前盤查時因為語言不通產生爭執,因此逕行上銬將其帶返派出所查證身分,而引發執法過當爭議;該分局連夜調查,認定謝員有執法違失,全案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起訴。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謝姓員警為執法人員,未拿捏執行職務分際,輕率以主觀上臆測,濫用權力對外籍勞工身分查察,致被害者身心受創,亦使人民對公權力產生不信任感,所為應予非難,但考量他認罪,並與被害者和解、賠償,被害者亦表示願意原諒,並請求法院給予其自新或緩刑機會,法官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故意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4個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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