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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黑心礦泉水事件你清楚了嗎?帶你一起看三大重點!

Knowing

發布於 2018年03月16日11:00 • 唐士絜

以自來水冒充礦泉水低價販賣給下游商家,所使用的瓶子竟然還是「回收再利用」!這起事件有關各位的民生健康安全,就帶大家一同了解整起事件經過。

接獲舉報

黑心礦泉水事件由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通報,通報內容為「疑有廠商仿冒並販賣某礦泉水公司牟利」緊接著就由「打擊智慧財產」、「電腦犯罪專組檢察官」、「指揮保二總隊」三方組成專案小組追查。

專案小組蒐證後,由高市政府衛生局、水利局、環保局和國稅局等進行稽查,當場查獲製造機具、回收空瓶等證據。

黑心水賣十年

涉嫌人為李姓男子和陳姓女子,由於查出李男的父親曾是水源販售商,因此對礦泉水販賣等流程熟悉,警方也在住處發現好幾箱偽裝成「丹楓之水」的自來水寶特瓶,以及簡單的注水機器。大約從民國97年開始,嫌犯就私自接大樓公用自來水包裝販賣。

檢方發現現場環境髒亂且飼有寵物,不肖廠商只是簡單清洗回收寶特瓶便注入自來水後封蓋,以每箱12瓶70元的價格販售給其他營業場所。

最高罰300萬

食藥署指出,塑膠製食品容器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該名李姓民眾回收空瓶再充填製作的行為,已經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可能依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

(圖片轉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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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8

  • Eric Liao
    呵呵…害人十年,最高只賠三百萬
    2018年03月16日11:31
  • 阿凱
    呵呵… 十年啊…賣黑心水賣了十年... 最高罰300萬??? 台灣果然是犯罪天堂無誤
    2018年03月16日11:40
  • 👉聖👈
    政府只會罰錢而已嗎?這樣他們怎麼會怕啊,直接判死刑比較快
    2018年03月16日11:36
  • mylife
    垃圾人,,,,
    2018年03月16日11:30
  • 惡魔謙😈
    還好沒在喝礦泉水
    2018年03月16日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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