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不少自由民主國家相繼舉行國會及總統選舉。從選舉結果來看,政府若無法解決民眾的基本生活問題,民眾對政府的不滿讓選舉充滿不確定,對民主政治運作不信任,更讓極端勢力趁機興起。
本世紀初,美國政壇興起一股信奉市場基本教義(或稱新自由主義)的極右勢力,打擊勞動權與消費者權利,限制部份公民(有色人種、中低所得者以及年青人)投票權,讓他們沒有發聲(voice)的機會,倡議公共服務私有化。不少人認為這股風潮係由主張自由市場經濟最力的佛萊德曼(M. Friedman)所鼓動,很少人會想到198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布肯楠(James Buchanan)才是幕後關鍵的推手。
最近,左岸文化出版Democracy in Chains中譯本《以自由之名》一書就是讓讀者了解布肯楠主要學術研究領域:公共選擇理論與憲法經濟學形成背景與發展過程,以及他如何在智利與美國推動「憲政革命」箝制民主政治的運作,以保障財產權之名讓有錢階級得以隨心所欲,進而壟斷政治。
政治人物與一般人無異,也以追求個人利益為決策考量
1950年代,大多數人(包括經濟學者)都認為政治人物或民選官員形成決策時,會以公眾利益為考量;布肯楠卻認為:與一般人無異,這些人也以追求個人利益為決策考量,他們想的是如何控制別人,如何掠奪別人手中的資源,唯有從這個角度才能掌握民主政治過程以及政策形成的本質。這個想法成為布肯楠公共選擇理論的核心。
布肯楠認為:財富分配愈不平均,擁有大量財富的有錢階級其財富愈容易受到過高的政府支出剝奪,而無節度的政府支出係因政治人物與民選官員基於自身政治利益的考量,回應中低所得民眾對政府公共服務的索求。
換句話說:在財富分配不均的社會,民主政治限縮了有錢階級的經濟自由,有錢階級的經濟自由與中低所得階層的政治自由存在根本的矛盾,如何透過修憲以及立法途徑有效限制中低所得階層的政治自由,開啟他的憲法經濟學研究。
政府稅收的淨付出者與淨受益者,誰才是權力的擁有者?
類似的想法早在1830年代南卡羅萊納州聯邦參議員凱爾宏(J. Calhorn)就已提出。他認為:國家干預本身造成階級與衝突,只要「民主社會一些人是政府稅收的淨付出者(稅收生產者),其他人就是稅收淨受益者(稅收消費者)。」稅收淨受益者是社會的「統治階級」(或「剝削者」);而稅收淨付出者則是「被統治者」(或「被剝削者」)。
凱爾宏從財政收支角度反轉了大多數人對誰擁有權力的認知,一個從奴隸制度中獲得財富的人,成了政府租稅制度的被剝削者,而貧困的選民成了需要提防的剝削者。政府稅收的淨付出者與淨受益者間存在階級矛盾,凱爾宏觀點最具革命性之處在於將有錢階級與中低所得階層間的社會衝突(social conflict)由或多或少(more-or-less)的本質(即雙方可以透過民主政治的對話機制化解衝突)轉換為你死我活(either-or)不可能化解的階級鬥爭。難怪著名史學家霍夫士達特(R. Hofstadtet)稱他為「奴隸主階級的馬克思」(the Marx of the master class)。
偉大的政治經濟學家赫緒曼(A. O. Hirschman)認為以自利為出發點的社會衝突,只要不是宗教或文化上你死我活類型的衝突,最終會透過如同市場中那隻「看不見的手」調和各方利益,達到促進整體利益的效果。他認為人類社會中之所以產生民主制度,並非出自某種先見之明的理性選擇,也不是對基本價值理念形成共識後的結果。相反地,正是由於不同利益團體基於自利彼此不斷對立衝突,非置對方於死地不可,但長時間下來卻發現誰也無法永遠取得主導優勢,只好互相妥協,發展出一套民主政治的遊戲規則。
民主政治是不同利益團體不斷衝突對立發展的遊戲規則
然在布肯楠眼裡,稅收淨付出者與淨受益者處於零和衝突狀態:你拿的愈多,我就必須付出愈多。他不認為財富分配不均的社會中,稅收淨付出者與淨受益者可以透過對話就政府應提供多少公共服務尋求共識;因為稅收淨受益者人數遠遠超過有錢階級,在一人一票的民主政治運作機制下,有錢階級少有機會勝出。所以,必須限制稅收淨受益者的發聲機會,否則政策形成過程中就會出現「多數暴力」,社會衝突不再具有整合與團結社會的功能。
布肯楠主張:有錢階級的財富唯有透過憲政革命,才能避免被多數暴力形成的公共政策所剝削。憲政革命的關鍵不在於由誰統治(who rules),而是制度與法則本身(rules themselves)。
所謂制度與法則係指透過修憲與立法建立保護有錢階級財產權的法律架構,將「量入為出」與「平衡預算」的財政保守主義原則入憲,讓政府無法利用財政赤字擴大政府支出以滿足社會多數人的需求;年金私有化以及教育私有化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避免政府對有錢階級及大企業加稅。最後,提高修憲門檻,以絕對多數取代簡單多數,讓這些制度與法則不易改變。
從民主政治中解救出來!資本家的憲政革命
九O年代,布肯楠開始在美國推動憲政革命。曾於2024年總統選舉共和黨初選中支持前南卡州長海莉(Nikki Haley)參選的億萬富豪柯赫(Charles Koch)其長期以來的使命就是「把資本家從民主政治中解救出來」,此時,發現布肯楠公共選擇理論的核心理念有助於實踐他的革命大業。根據本書作者的訪談,柯赫之所以選擇與布肯楠合作,係因佛萊德曼主張只是讓政府如何更有效率解決市場失靈問題,布肯楠則認為問題不在市場失靈而是政府失靈,主張應將失靈的政府徹底剷除。
有了柯赫大筆資金贊助以及熱心協助擴展人脈,布肯楠利用位於喬治梅森大學(Geroge Mason University)的研究中心,集結市場基本教義派經濟學者,右派政治人物以及認同公共選擇理論的財團與大企業形成政治新勢力;又為商界、法界人士以及政治人物開設法律經濟學課程灌輸自由放任市場經濟等核心理念,整個行動皆以秘密形式進行。企業金主之所以願意投入大筆資金贊助,因為他們相信憲政革命成功之後,他們就永不再受民主政治的迫害。
布肯楠2013年過逝時,柯赫及其黨羽除了成立美國立法交流理事會(American Legislative Exchange Council),並在全美各州構築政策網絡(State Policy Network),結合極右派議員與大財團共同推動有利於有錢階級與大企業的法案,例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2010年解除美國公司對政治活動捐款的上限;經費贊助保守派人士參與州層級的法官與檢察官的選舉;推動共和黨控制的州政府在選民登記設下各種障礙,讓部分公民難以參與投票,授權州長將州內有財政危機的地方政府交給非民選官員執行財政樽節政策,順勢取消大部分基本公共服務,以及利用各種宣傳管道散佈假訊息讓民眾不再信任聯邦政府,轉而相信體制外激進的抗爭行動。
不友善的政策,讓中低所得階層喪失支持民主政治的動力
此外,積極在各州推動嚴重扭曲美國國會政治代表性的「傑利蠑螈」(gerrymander)選區劃分,其目的就是要在科赫革命過程中,系統性壓低那些麻煩製造者在美國國會的代表性,對易於控制的國會議員給予不成比例的代表性。
最後,打壓地方進步力量的草根活動,以及一切會傷害有錢階級財產權,卻有助於社會團結的各種運動,例如:工會運動,環境保護、全民醫療體系的建置以及公共年金制度的擴大。這一連貫的策略與行動真正目標是壓縮公部門處理社會不公不義的空間、削弱民主政治做為調合不同階層社會衝突的功能,將私有化的公共服務(如:學校及監獄),交給極右勢力企業盟友營運,再把豐厚的利潤回饋給柯赫革命大業。
對草根運動、弱勢階層以及勞工不友善的政府政策,會讓中低所得階層喪失支持民主政治的動力。當中低所得階層無法享受到應得的經濟果實以及他們需要的公共服務,他們也不願意站出來捍衛民主制度。一旦支持民主力量衰微,資本家與極右政治勢力就可以更輕易組成有錢階級的民主專政,民主政治制度將無法永續運作。
民主權力與經濟能力不可兼得,只能反向前進?
書中最後提到:著名的美國法學家路易士.布朗岱斯(L. Brandeis),一個一生累積大量財富的人,一再警告美國人民,作為一個國家:「我們必須做出自己的選擇。我們可以有民主,我們也可以讓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但我們不能兩者兼得。」過度全球化使得美國社會財富高度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中低所得階層無法靠自身力量解決生活困境,造成極右勢力在2000年後趁勢而起。
台灣完成民主轉型行將屆滿三十年,現今朝野政黨都還是「向有錢階級靠攏,不顧底層民眾」的右派政黨,不論朝野如何抗爭,我們的民主政治還是沒有為台灣最基層民眾爭取到更多的經濟自由選擇權,讓他們的民主權力與經濟能力朝著相反方向前進。至於如何扭轉這個現象?相信本書會給關心台灣民主發展的人不少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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