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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偵辦京華城洩密案 北檢:初步查證消息來源均非檢廉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9月16日22:05 • 發布於 09月16日06:59 • 歐陽夢萍採訪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陳國維 攝)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陳國維 攝)

北檢日前主動分他字案調查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並於今天(16日)說明初步查證情形。北檢指出,相關報導的消息來源均非來自檢廉或調查局、法院等,且因內容與卷證有諸多不符,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露偵查內容之情事。北檢並呼籲所有程序參與者遵守偵查不公開,媒體報導也應善盡查證義務。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但因部分媒體陸續以未註明消息來源的方式報導金流、至銀行查扣保險箱等偵查內容,台北地檢署遭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北檢於本月9日主動分他字案調查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並於12日、13日、16日陸續以證人身分傳喚撰寫相關報導的5名記者到庭,說明其撰稿依據及消息來源。

北檢今天表示,有鑑於京華城案偵辦團隊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已廣受社會關注,北檢基於「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護,認為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

北檢指出,經初步查證,記者報導是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的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的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消息來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加上這些報導與本案卷證有諸多不符之處,因此依照目前查證的情形,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的情事。

北檢並表示,對於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的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的真實身分,宜予尊重,因此,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的方式,無端指摘北檢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事。

北檢並說明,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均可接收知悉,因此,「偵查不公開」的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另外,媒體關於本案的報導內容也應善盡查證義務,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的傳聞或消息勿妄加揣測、跟風報導,以免損及新聞報導的公信力,或有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譽或隱私之虞。

北檢最後強調仍將嚴格要求本案偵辦團隊恪遵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並持續密切關注本案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事,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的疑慮,一旦發現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人員,定依法嚴予究責,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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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

  • Yung-tai
    記者自己都說經營7年,且可信度200%,還說非檢調單位洩密,感覺在睜眼說瞎話!
    09月16日09:55
  • 賴以皮
    一個謊言將引來無數謊言 北檢終於公開為這些吹牛扯淡的媒體名嘴澄清加背書! 可惜的是: 一者被動遲延 二者難以取信 三者記者公然說謊竟還「宜予尊重」! 已經難以服人! 將來公開審理卷證公開以後 1500萬到底是真是假! 海水退了,就知道誰沒穿褲子了!
    09月16日07:37
  • HANK
    保護犯罪嫌疑人吧? 還可以轉汙點證人不是嗎?
    09月24日03:13
  • 吳志聖
    我當總統,通通嚴辦你們,主會審判你們。人活囂張不過一甲子,丟臉
    09月17日04:20
  • Albert _Chien(簡耀精)
    三立女記者&偵辦团隊因有串供之嫌,应當即收押禁見查辦。 三立女記者記得可以轉作汚点証人,否則先押二個月吧!
    09月16日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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