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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高雄鳳山惡霸出獄又打傷人 遭收押竟求交保「出來討債」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26日04:19 • 發布於 05月26日04:17

高雄鳳山區58歲陳姓男子出監後橫行街頭,不僅擅闖民宅拿東西還會騷擾店家,今年1月27日陳男持圓鍬打傷人後,居民怕他再鬧事,連署至院檢後成功收押陳男,法院速審後依傷害罪判陳男1年徒刑,目前在押中,陳卻要求交保,稱他要「出來討債」,法院擔心他再鬧事,駁回他請求。

陳男有多件刑案判刑紀錄,進出監獄多次,出監後繼續橫行鄰里,動輒揮刀恐嚇店家、追殺里民,被地方視為頭痛人物,陳多次被逮,鄰居擔心他會繼續犯案,過去就曾連署陳情院檢,成功讓法院收押,並被判刑入監。

沒料陳去年10月出獄後再度橫行鳳山區,今年1月27日下午3時許,陳男酒後和好友起口角,竟持圓鍬攻擊對方後腦勺,友人負傷逃跑至鳳松路近建國路口才脫離,送醫急救後無生命危險。

警方獲報後到案發現場,發現動手行凶者為地方頭痛的陳男,警方將陳男逮捕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陳男遭逮後,里民想起遭陳男欺壓的過去,決定不再隱忍,趁警方將他移送時發起連署,希望法官、檢察官看到里民恐懼,將陳男收押,後來檢方認為陳有反覆實施傷害之虞,成功向法院聲押獲准。

陳男經起訴後,法院也速審速結,5月中依傷害罪判陳男1年徒刑,從移送、起訴到審結,陳男均在押,但他日前卻主張友人欠他債務,希望以3萬元讓他交保出來「討債」。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陳男有竊盜、強盜、傷害、殺人未遂等前科,不僅在監外有多次傷害犯行,甚至在監獄執行期間還動手傷人。

法官認為,陳男此次出監3個月又犯傷害罪,因此案宣判後,仍有上訴或執行可能,考量陳有反覆實施傷害犯行之虞,駁回他交保聲請,讓他繼續待在看守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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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法官擔心陳男交保後再作怪,駁回他請求。記者張議晨/攝影
高雄地院法官擔心陳男交保後再作怪,駁回他請求。記者張議晨/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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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4

  • 𝓐𝓝
    他的人生58歲已沒救,保護這種人,浪費資源浪費生命,重點還能吃到納稅餐~
    05月26日12:01
  • Alberta Huang(帝遠)
    這種就是吃定國家會養我,坐牢那麼爽,出來了當然要馬上再回去
    05月26日14:28
  • 王彥婷的老公~鄭哥
    希望法官不允許讓他交保出來萬一再交保到時候人民會被他殺紅眼所以請求檢察官也不給他家屬用現金交保另外也要給他限制住居
    05月26日12:53
  • dragon 龍
    有政府真廢物~
    05月26日15:36
  • 林笙
    真是人才啊!綠畜最愛這樣的人才啦!趕快辦黨證,綠畜會保你沒事的,說不定還能選個議員代表什麼的
    05月26日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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