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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候選人共用樁腳、新住民收賄 雲檢查賄聲押1人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2年11月25日12:59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25日電)雲林檢方查獲莿桐鄉饒平村林姓村長候選人的陳姓、高姓樁腳向新住民現金買票;另元長鄉劉姓男子幫邱姓、劉姓鄉代候選人現金買票,檢方以邱男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今天新聞稿指出,檢察官葉喬鈞昨天指揮專案小組,通知饒平村林姓村長候選人的陳姓樁腳、高姓男子及2名選民到案說明。經調查陳、高兩人涉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向多名新住民買票;檢方訊後新住民自動繳回不法所得2萬9000元。2名樁腳分別以5萬元、1萬2000元具保候傳,新住民無保請回。

另外,檢察官段可芳、黃薇潔共同指揮專案小組,偵辦邱姓和劉姓元長鄉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賄選,赫見2名同選區候選人同時找上王姓樁腳,以每票現金1000元對價,向選民交付賄款請求投票支持。

檢警近日陸續通知邱、劉兩人,以及王姓樁腳等7人到案說明,部分選民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2萬元。檢方諭令劉男20萬元交保候選;邱、王兩人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邱男羈押禁見,王男2萬元交保候傳。

檢察官蔡少勳昨天指揮專案小組通知東勢鄉周姓鄉民代表候選人、陳姓樁腳與選民等6人到案說明。檢方調查,周男涉以每票1000元買票,透過陳姓樁腳向選民交付賄賂請求投票支持。檢方訊後諭令周、陳2人分別以15萬、5萬元交保候傳。(編輯:孫承武)1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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