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的兒子陳少威在KTV打架滋事,被控傷害罪,陳少威偵查中不認罪,審判中與告訴人談和解,成立調解,獲林姓告訴人撤回告訴,台北地院審理,上月28日對陳少威作出不受理判決。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去年7月19日,陳少威與邱姓男子等友人到台北市一間夜店狂歡,後續攤前往忠孝東路錢櫃KTV飲酒,陳少威帶了王姓女子前往。
第2天凌晨5時許,陳少威的王姓女性友人因故與同包廂的另一名女子發生爭執,陳少威、邱姓男子等人為維護王女,徒手或以桌上的酒瓶、酒杯攻擊滋事,動手毆打林姓被害人,一群人從包廂打到走廊、從走廊打到大廳。
衝突中,林姓男子被陳少威等人打傷,造成唇部,頭皮,頸部,右手手掌、右手手肘以及左大腿及膝蓋等多處傷害,林被送往國泰醫院急救,事後則持驗傷單控告陳少威等人涉嫌傷害。
檢方偵辦時,陳少威一開始否認犯罪,不過,監視畫面顯示,陳少威的衣服沾染血跡,且現場證人指證陳少威動手,陳被依傷害罪起訴;審判中,陳與告訴人和解、告訴人撤回告訴,法院日前對陳少威作成公訴不受理判決。
留言 4
有錢人兒子不成才也沒用!
2020年06月12日05:17
RP-S
花的都是股東幫你家賺來的錢,真的是敗家子,也難怪你家的股票都不會漲。
2020年06月12日06:43
Norman冷
多了解了一個法律常識,傷害罪是告訴乃論醉,難怪那些富二代脾氣那麼大,一言不合就動手,反正只要沒打死,用錢砸就可以擺平了
2020年06月12日09:46
哲維
現在當記者不用校稿的?這麼爽?
2020年06月13日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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