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進指出,館長陳之漢日前公開表示,開車衝撞其「成吉思汗」健身房之一的林姓男子曾到健身房應徵健身教練,並曾透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調查該男有無前科紀錄。台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17日到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國昌恐違背個資保護法、涉濫權調查。
吳欣岱表示,依個資法規定,前科資料是特種個人資料,除符合法律規定之例外,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相信大家用常識就可以判斷,這個法律規定可以使用的限制,不包括在你好麻吉的健身房被車撞的時候,讓你查來幫助他政治操作或法律攻防。
吳欣岱指出,前科資料如何取得?林姓男子去面試的資料有沒有被陳之漢非法傳給黃國昌,疑點其實不少。結果法學博士黃國昌在面對自己有違反個資法疑慮時,不但沒有虛心面對、好好解釋,竟然辯稱用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並無違法。還直接跳到質疑他的就是沒智商、綠營側翼,該去唸法學緒論。
黃國昌辯稱可用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並無違法,吳欣岱砲轟,「黃國昌你的憲法老師已經哭很久了,知道嗎?」憲法第22條與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人民隱私權之意旨,就是不希望像之漢和黃國昌這種人濫用此等一般個資,造成他人之權益受損。
吳欣岱提到,就算一般人使用可公開查詢之裁判檢索系統查閱他人之個人資料,該項個人資料也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保護之一般個資,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保障,不得任意濫用。
吳欣岱嗆聲,上帝要一個人滅亡之前,必先使他瘋狂。在這邊勸戒黃國昌,看看柯文哲的下場。你說要唸過法學緒論才能告你,反對你的都是低智商、綠營側翼。卻沒有發現,本來法界支持你的人都已經後悔,你的身邊只剩下傅崐萁、陳之漢這種人了。
吳欣岱強調,她告發的動作不大,甚至在法律上他們很容易可以躲過責任。但我希望藉由這個事件,讓更多人看到黃國昌是一個善用文字遊戲和專業知識來操作衝突、施壓濫權的人,而這些法條精神背後要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人權的初衷早就被這種法匠拋在腦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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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3
王維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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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翼出來洗,大概知道又是怎麼回事了。
06月17日11:45
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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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自己也很清楚黃沒有違法,根本就告不成,所以先打一下預防針,真是浪費司法資源!
06月17日14:40
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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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可以查的東西何來違法,交通違規也可以查詢,你公然造謠才真的是違法,NCC和你都要罰
06月17日15:04
銘z
比你們這些垃圾好吧,你們有啥社會貢獻啊
06月17日10:36
卉庭
前科⋯原來妳在保護加害者。
06月17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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