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道路工程組前組長張之明被控透過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索賄7567萬元、接受招待宴飲、有女陪侍宴飲56次,養「小三」費用也業者支付。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張之明認洩密罪不認貪汙罪,還說「我是委屈的」。
58歲的張之明偵查中羈押禁見,移審後以850萬元辦保,法官今天傳喚張之明、張騰龍、營建署道路工程組課長詹加欣、行賄人信創工程公司負責人陳登來4人出庭,除了張之明外,3人都認罪。
張之明依洩密、洗錢、4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他只認洩密輕罪,至於檢方指控他收賄,張說「收錢不是基於收賄目的」,否認犯罪。
張之明說,他從事公職30多年,工作是對上級爭取經費、對地方核定工程項目,張騰龍對他的家庭照顧有加,因為父親年邁、母親多病,「張騰龍等於是我的恩人」,且身兼立委助理,他對張騰龍始終抱以報恩的心理。
關於檢察官指控他指導業者製作前瞻預算企畫案,張之明辯說,檢方有查扣他的行事曆,「周一到周五都排滿」,張騰龍約見他都選假日,補助案不由他一人主導,縱有指導陳登來如何申辦道路工程補助款,「次數也不多」。
張騰龍認罪,「對起訴事實、罪名都認」,張指陳登來透過朋友找上他,每一次都是陳約時間主動交付賄款,希望轉交給張之明,他犯了對法律無知、愚蠢的錯誤,所謂的不法所得則沒有一毛錢放進口袋,也沒參與補助案討論。
張騰龍的律師說,張平時熱心公益,過去公益捐贈達4、5千萬元,「大於檢察官起訴的1650萬元賄款」 ,且犯罪所得偵查中繳回;律師說,張騰龍配合偵辦、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官依證人保護法等予以減刑, 給自新的機會。
詹加欣認罪,承認參加飲宴。詹的律師說,檢方指的次數、場合會再遞狀說明;詹的律師說,詹偵查中已自白、繳回犯罪所得,詹的不所得低於5萬元,建議法官給予減刑、緩刑的自新機會,將再陳明詹認真工作的事實給法官參考。
陳登來認罪,表示是透過張騰龍行賄,對犯罪事實不爭執。陳的律師說,行賄罪法定刑為3年以下,陳有嚴重心臟病,希望法官給予緩刑宣告,並表示想與檢察官開啟認罪協商程序。
總統蔡英文2017年提出前瞻計畫,喜歡收藏超跑的陳登來以旗下公司協助地方政府撰寫計畫書,向營建署申請補助款,由於設計監造採最有利標,因此,撰寫計畫書的信創公司取得標案的機會大。
陳登來為提高補助審核通過率,找上張騰龍,並透過張騰龍認識張之明,由張之明護航陳登來獲得標案,再行賄張之明。檢方查出,6年多來,張之明索賄金額高達7425萬元,另有代墊款1000萬元。
此外,鑫峸企業公司負責人江俊昇於2018年間,看好BIM設計軟體未來市場,以鑫峸名義與台科大簽約合作,開發與優化軟體,希望能取得營建署支持,由於江俊昇與張之明原有合作關係,江找張之明幫忙後,張之明介紹詹加欣給江認識。
檢察官指控,江俊昇為能取得BIM標案,安排飯局招待張之明、詹加欣,張之明接受招待49次,獲不正利益16萬餘元,詹加欣接受招待36次,不正利益8萬餘元。
依起訴資料,張之明在參加江俊昇的餐會上,認識從事藝術創作的黃姓女子,2人交往後,張之明決定包養黃女,但包養費要江支付,後來,黃女懷孕生子,張之明私下偷驗DNA發現小孩不是自己的種,要江不要再支付包養費。
檢方認為,張之明食國家俸祿,執掌全國道路工程,竟收受廠商賄賂,貪聲逐色,嚴重損害政府採購公平性,且犯後砌詞避就、歪曲實情、毫無愧心。
檢方稱,張之明收賄7567萬235元,收受招待飲宴、歡唱、有女陪侍、飯店住宿等不正利益高達56次,連婚外情對象的育嬰費用、生活費、車貸都指示廠商支付,「貪賄無藝,雁過拔毛」,建請法官重判張之明有期徒刑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