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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RCA二軍工傷求償案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客家電視

更新於 23小時前 • 發布於 1天前 • 陳郁心 林敬祐 臺北

纏訟近10年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第二波(俗稱二軍)的工傷求償案,最高法院15日,以工人罹病和工廠有毒物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賠償金額等關鍵點,仍待審查的理由,廢棄二審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司法蒙塵,判決不公,判決不公。」

最高法院外,超過百位RCA員工及死亡員工家屬,聽聞發回高等法院更審的判決結果,難掩失落情緒、不少人哽咽落淚,有人無奈表示,自己都年近8旬、時日所剩無幾,何時才能等到正義來臨。

RCA員工關懷協會前理事 劉荷雲:「我拿著有機溶劑去廁所洗工作服,洗得很乾淨,它多棒,還不會掉色,稀奇吧!可是我怎麼知道它有毒呢?」

RCA員工 葉貴英:「有機溶劑倒在地上,(RCA)要省成本就抽起來讓人洗澡。」

RCA員工 黃素英:「喝的水就也是有毒的,我每次要去檢查(身體),我的心中就像15個水桶七上八下這樣。」

這個案件原本高等法院二審,判賠二軍所有被害人,共16億6740萬元,因較一審判賠金額23億300萬元低,雙方都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以賠償金額,以及RCA工廠有機溶劑,和工人患病是否有因果關係等癥結點,仍需待事實審法院加以審酌為由,發回高等法院。

律師團代表 林永頌:「最高法院這樣的法官我們抗議,我們覺得我們憤怒,我們覺得他沒有真正站在一個進步思想的思維,去判這個判決,他竟然、竟然在幫助這些,非法濫權的跨國企業,我對這樣最高法院的法官覺得不恥。」

「就是對我們職業病的勞工,判了死刑了,可是他對誰開了綠燈,對於這個惡質的資本家開了綠燈。」

也仍正進行中的RCA第一批(一軍)被害人案件,高等法院預計2025年1月15日,宣判更審結果,律師團呼籲無論一軍還是二軍工傷案,高等法院都應該依循,最高法院發回的意旨,提出更多證據,還給被害人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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