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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替友無照駕駛頂罪 7日後男後悔了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4月24日04:07 • 發布於 2020年04月24日04:07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新竹一名黃姓男子2018年10月,替無照駕駛汽車撞到人的友人張姓男子頂罪,沒想到事發7天後,受傷的彭姓男子猝死家中,黃男擔心需要負擔其他刑責,嚇得跑到警局坦承替張男頂罪。新竹地院判黃男拘役20天,易科罰金2萬元;張男雖然肇事,但彭男的死因與車禍無直接關係,依無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判3年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駕駛汽車與彭男的轎車,於2018年10月凌晨在竹北市某路段發生擦撞,導致彭男頭痛、腿部疼痛流血。張男在車禍當下,打給黃男求救;黃男知情張男無照駕駛,決定替其頂罪,向警方表示,自己是駕駛人,進行酒測,與彭男達成和解。

▲彭男猝死後,黃男擔心自己需要背負民事和刑事責任,才向警方坦承替友人頂罪。(圖/翻攝畫面)

沒想到事發7天後,彭男竟然猝死,陳屍家中,家人連忙報警處理,也藉此得知彭男曾在死前發生車禍。警方請黃男到警局說明,黃男驚覺,這可能會讓他承擔相關責任,前往警局應訊時,黃男坦承,自己只是替張男頂罪;張男也承認,自己因無照駕駛,才會請黃男幫他。

新竹地院認為,黃男藏匿案情,替人頂罪的行為,已妨害司法機關查緝真正犯法之人,所為實值非難,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遂依頂替罪判處黃男拘役20日,易科罰金2萬元;張男則因彭男的死因與車禍無直接因果關係,依無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判3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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