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審理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傳訊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出庭,他被控為官位攀附時任北市市長柯文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圖利財團百億不法利益。黃茂庭今日在庭上表示,偵查檢察官林俊言曾拿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認罪文件要求他認罪,他強調自己基於文官尊嚴,不認罪。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對此痛批,不懂都市計畫的檢察官、硬是把京華城指認成都更案,逼著為國家付出一輩子、競競業業的公務員認罪,現代東廠,指鹿為馬,讓人細思極恐。
陳智菡在臉書發文表示,黃景茂今日出庭驚爆,檢察官林俊言告訴他彭振聲、邵琇珮已認罪,還拿兩人沒簽名的文件,想誘騙他認罪,但他堅持不肯,他說自己當了一輩子公務員,依法行政 ,必須捍衛文官尊嚴。陳智菡痛批,公務員專業,不是這樣被不懂裝懂的檢察官糟蹋的。
陳智菡:京華城從來就不是都更案
陳智菡整理黃景茂今日開庭重點:第一、都委會和都發局是平行單位,不是上對下的從屬關係;第二、 從來沒人跟他說,訴訟中案件不能處理,他也認為民眾陳情、依法行政並無不妥;第三、邵琇珮是牽連認罪的,黃景茂認為邵琇珮非常委屈。陳智菡表示,黃景茂已經是本案第三位反映林俊言辦案手段不妥的被告,不認罪的黃景茂儘管沒有證據,去年也歷經一番血洗,被人格毀滅、求處重刑。
陳智菡續指,黃景茂今日的證詞讓她想起上周柯文哲開庭時,柯的律師鄭深元詢問檢方:「柯文哲到底是犯了哪一條法?」只見檢察官群陷入一陣靜默,後來吞吞吐吐出四個字「都更條例」,律師追問,「那是都更條例哪一條?」三檢都講不清楚。陳智菡為此大酸,「這就難怪檢察官答不出來,因為京華城從來就不是都更案,是都市計畫」。
陳智菡強調,根據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34條之三,各縣市可明定容積獎勵上限(一般地區20%、都更基礎容積50%);根據都市計畫法第39條、85條也授權縣市自己訂立容積獎勵。所以細部計畫給予容積獎勵到20%,是都委會的權責範圍、合法合規、法有明定,也不需要報內政部,國土署署長吳欣修還曾經針對地方容積率議題發言表示「國土署尊重地方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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