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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中新光三越遭勒令「無限期停業」開罰120萬 罹難家屬獲百萬慰問金

鏡新聞

更新於 02月13日11:52 • 發布於 02月13日11:52 • 鏡新聞
新光三越總經理吳昕陽。(鏡新聞)
新光三越總經理吳昕陽。(鏡新聞)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今(13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發生嚴重氣爆,造成多人傷亡,遭台中市政府勒令停業。台中市都發局將依法裁罰最高30萬元;消防局將依法裁罰總計60萬元;勞工局也將裁罰最高30萬元,合計將開罰120萬元。新光三越則對4位罹難者家屬各別提供100萬元致意,以表達最深切的哀痛與關懷;隨後亦趕赴5間醫院分別探視25位傷者並提供慰問金。

新光三越台中店氣爆造成多人傷亡,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新光三越必須停業」,已要求停業接受調查,至於停業到何時,要看檢察官調查的情形再決定,並初估將開罰120萬。都發局將依照違反建築法規定,裁罰最高30萬元;消防局將依違反消防法第6條與第13條裁罰最高各30萬元,總計60萬元;勞工局則說,如果施工廠商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裁罰最高30萬元罰鍰。

新光三越台中店氣爆,多人傷亡。(翻攝畫面)
新光三越台中店氣爆,多人傷亡。(翻攝畫面)

勞工局指出,設籍台中市的死亡勞工,將發放職災死亡慰問金20萬元,也會再協助罹災者家屬申請勞動部職災死亡慰問金10萬元。

新光三越台中店氣爆,多人傷亡。(翻攝畫面)
新光三越台中店氣爆,多人傷亡。(翻攝畫面)

新光三越總經理吳昕陽、執行副總吳昕昌及相關高階主管意外後抵達現場,強調目前最關切的是救災與善後,已對4位罹難者家屬各別提供100萬元致意,表達最深切的哀痛與關懷;隨後亦趕赴5間醫院分別探視25位傷者並提供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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