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陀兒颱風上週撲台,花蓮一名22歲何姓男子聲稱,看見70歲老翁被溪水沖走,警消動員上百人次,卻未有所獲。警方進一步追查,何男才坦承謊報,是對友人的惡作劇,氣得痛斥他浪費社會資源,將依《災害防治法》移送,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花蓮吉安警分局2日下午1時55分獲報,70歲老翁在秀林鄉水源村水源橋下遭溪水沖走,目擊者甚至稱老翁原是在河畔,曾提醒對方很危險,沒想到就出意外。
警消不敢大意,立即出動上百人前往搜索,由於大雨不斷,搜救人員冒著危險下水,一度因溪水暴漲而撤離,只是連續找了3天,都未能尋獲。
因當地無人通報失蹤,警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與報案人所說不一致,通知相關人等到案說明,何男這才坦言是跟朋友惡作劇、謊報此事,朋友誤信報警,怕被追究責任,只好繼續騙下去。
警消得知是謊報後,氣得痛批何男嚴重浪費社會資源,讓搜救人員曝露險境中,而且救災資源有限,若真有其他意外,還會影響救援能量。
警方指出,將依《災防法》53條移送何男,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留言 3
韋宏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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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09日05:20
楊@勝
靠,
這是嚴重犯法的。
知道多少人搜救就是多少家庭出動的概念嗎
一個玩笑要多少納稅錢被浪費啊
軍、警、消、義警、義消及志工,又被辜負?
這家人都沒有事情都看新聞當看笑話嗎
10月09日03:02
曾朝加
台灣司法讓人心寒
10月08日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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