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打詐專法)」7月三讀後,行政院為精進打詐成效,把打詐辦公室提高層級,改組為打詐指揮中心,指揮官由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執行秘書由警政署刑事局打詐中心大隊長黃國師擔任。而配合明年打詐行動綱領2.0上路,打詐專法的相關子法,預計年底完成公告。
官員表示,行政院打詐辦升級為打詐指揮中心後,可有效協調跨部會,加速精進打詐策略,分進合擊提升打詐成效。打詐團隊正著手修訂打詐行動綱領2.0,規劃同步修正組織面、法制面及技術面。
根據打詐指揮中心設置要點,由內政部次長擔任指揮官,由內政部指派相關機關人員擔任執行秘書。持續推動識詐、堵詐、防詐、阻詐、懲詐,由內政部負責教育宣傳面、NCC處理電信服務面、數發部著重數位經濟面、金管會主責贓款流向面,法務部則是偵查打擊面。
打詐專法三讀後,相關部會緊鑼密鼓訂定相關子法,數發部已預告三項子法草案,要求詐騙廣告平台須24小時內下架,若不配合,情節重大者可處1億元以下罰鍰,且可按次處罰。
金管會日前也預告「防詐作為」、「通報機制」、「金警聯防機制」、「被害人遭詐款項返還」四項相關子法,其中「防詐作為」研擬異常帳戶帳號的認定標準、開戶人身分確認與持續審查的強化措施,及得辦理同業照會項目及相關作業程序等。
通報機制部分,為研擬異常帳戶帳號資料保存規定、異常帳戶帳號通報司法警察機關程序,以及後續管控與解管控措施。
至於金警聯防機制,重點包括警示帳戶帳號聯防通報作業機制、遭詐款項或虛擬資產圈存及解除控管相關作業,以及金融機構或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VASP)受理民眾遭詐騙通知衍生的聯防作業機制等。
有關被害人遭詐款項返還,包括警示帳戶帳號內剩餘款項或虛擬資產由原通知的司法警察機關通知返還作業程序,以及金融機構或VASP返還剩餘款項或虛擬資產條件、應徵提文件與相關作業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