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食藥署
炎夏不曬傷三秘訣
夏日豔陽高照,該如何正確避免肌膚曬黑、曬傷,得遵守防曬3秘訣「要避、要擦、要遮」!食藥署說明,第一、是避免在上午10點到下午3點間,暴露於陽光下;第二、塗抹適當防曬產品,以防止曬黑或曬傷;第三、出門可搭配物理性防護,像是撐陽傘、戴寬邊帽、戴太陽眼鏡、穿長袖衣服等。
防曬補擦不可少 水上活動也別忘
塗抹防曬產品主要目的是為了補足物理性防護不足,一般日常生活可選擇塗抹足量SPF15-30的防曬化妝品就已足夠,並不是防曬係數加倍效果就好;若要在陽光下活動,建議使用防曬係數較高且具紫外線UVA防護功能之產品,並間隔2-3小時或用毛巾擦拭過肌膚後,再次補擦足量的防曬劑;游泳玩水時,則可挑選標示具防水功能之防曬產品,減少曬黑或曬傷風險。
物理性、化學性?防曬產品好多怎麼選?
那麼現在市售的防曬產品琳瑯滿目,又有各種不同的係數標示,究竟有何區別及功能?該如何挑選合適自身的防曬產品?對此,食藥署說明,在選擇前,應先瞭解太陽光中的紫外線會對皮膚造成傷害,其中,UVA(波長320-400 nm)會造成皮膚曬黑及老化,而UVB(波長290-320 nm)則會造成表層發紅或曬傷。
因此,防曬產品大致可分為物理性及化學性防曬,物理性防曬劑是利用反射、散射或折射的原理阻擋紫外線,以二氧化鈦及氧化鋅等為主,能同時防範UVA及UVB。而化學性防曬劑則是利用防曬劑成分吸收紫外線,依現行管理規定,合法成分共25種,以Octocrylene、Ethylhexyl methoxycinnamate、Ethylhexyl salicylate與Homosalate較為常見,質地較清爽、選擇性較多,依成分特性吸收不同波段之紫外線而達到UVA或UVB或二者兼具之防護效果。
食藥署也提醒,在選購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 選購標示完整產品
- 依照自身需求及目的挑選
- 使用前建議進行皮膚測試,如遇發炎或傷口應避免使用
- 拒絕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誇大不實的產品
- 若發現不良品或產生不良反應,可至「藥品醫療器材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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