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預計將於明年上路,2025年4月30日將公布各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但至今仍有不少縣市還未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點名最大困擾在於中部的農業縣市。雲林縣長張麗善近日表示,雲林縣超過4萬公頃農地皆被劃為「農1」(優良農田)相當不合理,呼籲中央對於國土法應暫緩;另外,南投縣也暫緩功能分區提報作業,呼籲國土署先應完成相關子法立法作業。
憂農民權益受影響,張麗善批:農業部「農一」、「農二」劃設標準粗糙
雲林縣縣長張麗善近日指出,現行國土法仍有許多問題,雲林超過4萬公頃屬農水路不勘使用、未經重劃的土地,且嚴重地沉下陷、易淹水,以及長期被列為不利耕種低地力農地,被中央認為應配合能源政策種植太陽能板最好的區塊,若這些土地都被歸類在農1(優良農田)的功能分區,相當不合理,因此她也呼應前農業部長陳吉仲的說法,認為配套措施未到位,國土法不宜冒然上路。
張麗善指出,農業縣市在國土計畫法功能分區劃設後,農民的權益將大受影響,嚴重損失,財產被剝奪,「怎麼可能不生氣呢?我身為農業大縣的一份子,必須表達嚴正抗議。否則對不起辛苦的農民。」
她進一步指出,雲林約有1.2萬公頃農地,早期農地重劃時,雖投入農業改良設施,但因年代久遠,當中灌溉排水系統及農水路已不勘使用,或者超過耐用年限,所以不應只因曾農地重劃或劃入特定農業區,就將這些農地視為「優良農地」,因而劃為農1(優良農田);且雲林長期以抽取地下水作為灌溉水源,導致一半以上鄉鎮呈現嚴重地層下陷,該類農地約3.9萬公頃,也不應列為農1。
因此,張麗善批評,農業部以粗糙的劃設標準,將25公頃以上、80%從事農業工作劃為農一(優良農田);25公頃以下,低於80%從事農業工作劃為農二(良好農地)。但實際狀況則是,有許多連基本供應農田作物所需水量都有困難,以及農水路不勘使用的農地,都被劃設為優良農地的「農1」。
陳吉仲呼籲配套措施應先到位,南投縣暫緩提報等議會通過
前農業部長陳吉仲日前撰文指出,在「國土計畫法」上路前的執行過程和配套措施皆未到位的情況下,從農業部門角度分析,在配套不足情況下,恐造成國土計畫法立法宗旨恐怕無法達成、糧食安全風險更高、農地品質下降、農業發展受到影響;因此陳吉仲認為,這些問題的配套措施若未先執行到位,建議「國土計畫法」明年不宜上路。
現任農業部陳駿季則強調,國土計畫的實施與農業部對農民的輔導措施絕非對價關係,無論國土計畫如期或延後實施,都不會影響對農民的獎勵措施,未來會設計生態的環境獎勵給付。
另外,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上周稱,先前內政部辦理中區場「國土計畫政策溝通說明會」時,包括台中、雲林縣市皆承諾會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南投縣也承諾會交,至於彰化縣則承諾會在9月底交出。
但南投縣發布新聞稿回應,自從南投縣功能分區圖公開展覽後,陸續接獲人民陳情案件共計8百多件,為避免民眾權益受損,縣府暫緩本縣功能分區提報作業,另外,縣府也決議,在功能分區圖報內政部之前,將取得縣議會同意後。縣長許淑華也重申,國土署先應完成相關子法立法作業,並完整說明對於民眾權益的影響,在消弭民眾疑慮並取得本縣議會同意後,才會提交。
劉世芳:若無法如期,國土復育基金恐無法行使
身為「國土計畫法」的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內政部長劉世芳在日前媒體茶敘上指出,有關農地變更與否,地方政府扮演重要角色,而不是推給以內政部為主的國土計畫,若在農地變更過程中會擔心影響農業發展,也能在縣市政府裡面尋求解決方案,她也提到,到目前為止,跨部會需要提子法的部分,剩下農業部所提6項子法,行政院都在審查當中,只剩下1、2項還在審查,因此陳吉仲所提到的問題,農業部正加緊腳步處理。
劉世芳坦言,目前「國土計畫法」遇到最大的困難在於,法律明訂明年4月30日要一併公布各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因此才會請各縣市政府配合,趕快送上來內政部審查,但她強調,「送上來之後並非無法更改,沒有這麼死」,到目前為止最大困擾還是在於農業部門,而且是以中部為主的農業縣市,因此仍需要密集溝通。
劉世芳也說,內政部希望如期上路的原因在於,如今正面臨天災嚴重的情況,農業部有很多土石崩塌地區,或是因颱風地震的國土保育要處理,倘若國土計畫沒有辦法如期,由於「國土計畫法」編列了500億元的國土復育基金,屆時恐無法行使,因此才會非常需要地方政府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
國土署署長吳欣修則補充,這段時間外界的反對意見,一直有在討論國土功能分區與農業權、農業補貼的議題,但事實上,政府對農業部門的照顧與國土計畫無關,若將這兩件事情掛勾,意義不大,因為政府真正要照顧的對象是農民、不是農地,將農地權和國土計畫綁在一起,是錯誤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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