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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警搶功出賣臥底3】賣命臥底竟「可割可棄」 監察院報告揪台東檢警黑幕

鏡週刊

更新於 09月15日21:29 • 發布於 09月15日21:28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監察院(圖)接獲A先生陳情,調查後確認他有冤情。
監察院(圖)接獲A先生陳情,調查後確認他有冤情。

2019年底,台東地方法院依毒品罪,判A先生近10年重刑;他上訴二審,花蓮高分院雖予以減刑,但仍須入監執行;他繼續上訴三審,2020年底,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定讞。

對此,A先生無法接受,在律師的建議下向監察院陳情,冤案終於露出曙光。

監察委員約詢關山分局、海巡署、台東分局等單位,確認A先生是受警察委託,協助查緝毒品走私的線民,認為他之所以涉入毒品案,是為了協助警方破案,不具有運毒、販毒的犯意,應依《證人保護法》減免刑責。

2019年時任台東縣警局台東分局蘭嶼分駐所所長的李哲銘,勾結販毒集團運毒。(翻攝畫面)
2019年時任台東縣警局台東分局蘭嶼分駐所所長的李哲銘,勾結販毒集團運毒。(翻攝畫面)

監察院指出,承辦檢警間存在資訊落差,導致檢察官未確實同意授予A先生行使線民職責,且警方未精準掌握全盤犯罪計畫,查獲運毒船隻時未能同步逮捕其他嫌犯,A先生為防止身分曝光,只能依販毒集團的安排逃亡,卻因此遭到判刑定讞,並不合理。

為了洗刷冤屈,A先生將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轉交法務部,由花蓮高分檢幫他提起再審,理由是A先生對本案能夠順利偵破,有重大貢獻,但未獲地檢署依《證人保護法》提供保護,導致無法免除刑責,對他的權益造成極大影響,希望透過再審程序救濟,全案目前由法院審理中。

鄭姓船長駕駛藍悅號海釣船(圖)前往外海載運毒品,遭攔截查獲。
鄭姓船長駕駛藍悅號海釣船(圖)前往外海載運毒品,遭攔截查獲。

A先生說,為了社會治安他犧牲奉獻,卻差點淪為階下囚,5年來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希望透過自己慘痛的經驗,呼籲立法院盡速通過《證人保護法》修法及《吹哨者保護法》立法,以保障臥底線民的權益。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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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8

  • Marvin
    司法人員的可割可棄又一篇
    09月16日00:48
  • BruceWang
    所以檢警是最大禍首,台灣最大亂源。
    09月16日01:28
  • BruceWang
    法官也是白痴一個,聽檢察官的話辦案
    09月16日01:24
  • Cheng
    恐龍檢察官跟恐龍警察也不少
    09月16日01:20
  • Hsu CT
    現在警察怎麼都那麼垃圾啊?
    09月16日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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