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前部長朱武獻簽離婚協議書後,將房產移轉給妻子杜曼婷,兩人迄今未辦理離婚登記,他指控杜女以協議離婚之名謀取財產,兩人分居超過10年,向法院訴請離婚,最高法院判准兩人離婚確定。
朱武獻現為全國宗教聯合發展基金會董事長,2020年大選時自組「宗華教信聯盟」,欲和民進黨競爭政黨票,也未再獲續聘國策顧問;同婚釋憲期間,朱曾大力反對,稱同性婚姻破壞傳統家庭制度。
朱武獻提告主張,杜女婚後與他前段婚姻育有的子女相處不睦、家庭失和,兩人2009年簽訂離婚協議書,約定他將位於台北市文山區、新北市新店區的房產、汽車移轉給杜女,但他移轉財產後,杜女卻拒絕辦理離婚登記。
朱指出,他簽協議書後,和子女在外租屋居住,杜女也更換住家大門鑰匙,導致他無法返家,雙方分居至今超過10年,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杜女是以協議離婚之名,謀取他的財產,請求法院判准兩人離婚。
杜女反駁,雙方雖然簽離婚協議書,但是因為朱決定離家,她為了避免朱在外接觸各類人物而危及身家財產,才要求將房地登記在自己名下,並反控朱與其他女人過從甚密。
杜女指出,朱武獻簽完協議書後就離家,十多年對她不聞不問,認為雙方婚姻破綻是肇因於朱外遇,建請法院駁回訴訟。
法院根據證人說法,認定兩人因小孩教育問題、互動關係而談論離婚,遲遲未辦理離婚登記,是因條件談不攏。
一、二審審酌雙方分居超過10年,互不往來,訴訟前僅因更換大門鑰匙、房子施工受損、財產申報等才有聯絡,也沒有積極彌補兩人情感、改善婚姻裂痕的作為,皆判准兩人離婚;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留言 1
Helen Liu
一律建議婚前就先辦分別財產制+離婚協議
想離就離
用法律來綁住別人還要財產真的噁
2023年02月20日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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