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有些人買房習慣登記在太太名下,但真實的情況比較像「借名登記」,真正主控權仍在先生的手上,包括房屋的貸款金額或是否出售。不過,就有一名太太透過高人指點,用「持分」方式,免掉一場家庭風暴。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提到,一對夫妻早期結婚時,先生買的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後來也將銀行貸款還清,但先生又想投資生意,希望太太能將該房屋申請銀行貸款,做為資金來源,太太雖然百般不願意,但為了家和萬事興,只能默默承受。
由於投資賠錢,後來連銀行貸款繳納的本息都發生困難,太太也不想房子又被拿去銀行辦理增貸。由於先生相當寵女兒,經過高人指點,建議太太把房屋部份所有權登記給女兒,達到停損,加上先生肯定不敢開口向女兒要求房屋申請銀行貸款,能達到一石二鳥的效果。
鄭文在提到,只要小部份產權辦理過戶,太太仍掌握房屋所有權的大部份,也能保有家中經濟地位。透過將房屋所有權的5分之1,以買賣的方式登記給女兒,再透過二親等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無償免除債務,以及女兒自有資金56萬元,成立了300萬元的買賣契約書。
登記完成後,女兒僅持分5分之1,但因取得成本接近市價,未來女兒再出售,也不用擔心產生高額的房地合一稅,同時也免除了一場可能發生的家庭風暴。
鄭文在表示,若房屋一次都過戶給女兒,買賣金流上舉證可能會發生困難,只能壓低買賣總價,未來可能產生高額的房地合一稅,而透過逐年「持分買賣」的登記方式,就能免除這些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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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Jiang Ian
持分的任何一個人都可以主張分割,若無法分割就會強制拍賣後分錢,然後房子就沒了。
12月07日03:24
Wayne
房子誰付的錢?
這社會就是這樣
吃你的用你的
還要罵你不夠爭氣
12月07日01:36
周宗興
爛招
12月06日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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