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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龜山幸福里長以人頭詐領16萬多補助款 檢依貪汙罪起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2月24日04:19 • 發布於 2021年02月24日04:18

桃園市龜山區幸福里長莊文進涉嫌以人頭參加活動詐領補助款、持不虛偽不實發票浮報打掃公園經費,共向桃園市清潔大隊、龜山區公所詐得16萬7200元,經桃園市調查處移送偵辦,莊和李姓同夥坦承犯行,繳回部分不法所得,桃園地檢偵結依貪汙治罪等起訴2人。

檢調查出,莊(70歲)2017年8月20日辦理福山植物園、龜山朝日園參訪活動,竟提前將其中沒參與的7人填載入活動明細,向桃園市府清潔大隊申請每人1600元補助,詐得1萬1200元補助款。

檢調還發現,莊2017年2月起以月薪3000元,雇用女兒、陳姓女子打掃附近公園,卻透過李姓同夥(37歲)以公司名義開立「品名街道打掃工資、單價1600元、數量6次」的虛偽不實發票,以示打掃工資浮報為單月9600元,再透過不知情親友,以佯裝打掃街道拍照。

莊再持不實發票黏貼在桃園市龜山區幸福里基層工作經費支用核銷單上,連同拍攝的打掃照片向龜山區公所核銷,詐得15萬3600元。

檢方訊時,莊坦承以沒參與活動的7人署名申請補助,並以打掃公園名目向龜山區公所浮報核銷,也有相關票據佐證,李男也說,和莊以不實發票申請的補助,莊會每月和他朋分6000元、3600元。

檢方另傳喚7名被冒名參加活動的里民,有人說以為是打掃簽到簿才會簽名,但實際上根本沒有參加行程。

檢方認為,莊以7人冒名參加參訪活動,同時涉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嫌,2罪想像競合,從一縱罪論處,另以不實發票核銷浮報打掃公園部分,莊、李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偵結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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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幸福里長涉嫌詐16萬多元公款,檢方依貪汙治罪等罪嫌起訴他。記者曾健祐/攝影
龜山幸福里長涉嫌詐16萬多元公款,檢方依貪汙治罪等罪嫌起訴他。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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