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彩鑽女王」的彩石珠寶董事長蘇怡利用彩石珠寶公司違法吸金逾5億元,又否認犯行,被新北地方法院依銀行法處10年有期徒刑,其餘協助吸金的15名共犯,分別處有期徒刑7年6月至1年不等,11人獲緩刑。
蘇怡家境優渥,早前就靠著珠寶買賣賺了不少,在三峽地區買了一間豪宅,出入也以名車BMW代步。她在台北市成立彩石珠寶後,因2018年成為亞太影展最大贊助商而出名,還因茹素、救援流浪狗等,被稱為「最美慈善家」。
檢警調查,蘇怡設計三種投資方案,承諾投資人依投資本金,按月或季、年分期給付相當於年息5.76%至60%不等的利息,且約定期滿後可要求返還本金,吸引投資人投資。
蘇怡除了親自向投資人招攬之外,也提供業務人員高額業績獎金,以總業績0.1%至30%不等獎金方式,吸引業務員招攬自己認識的親朋好友投資,還開班授課,找來專家講解珠寶鑑賞等,吸引有興趣的人投資。
蘇怡藉此方式吸金4億8千多萬元,又向私人高利貸借款,作為購入鑽石的資金,打算等日後鑽石價格上漲時售出大賺一筆,未料她買太多鑽石,加上承諾支付的利息金額太龐大,彩石公司2019年8月起無力支付大多數投資人的利息,蘇怡為此將公司的鑽石、珠寶典當也無力承受,投資人因無法拿回本金報警,2020年5月檢警發動搜索,逮捕蘇怡與共犯多人。
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時,蘇怡坦承有設計投資犯案,但否認吸金,稱她設計的方案並非積極種動推銷,投資方案也只是大家集資買鑽石,賺取溢價利潤,本就存有投資風險,彩石公司並未保證給付紅利,也並非以吸取存款作為經營目的。
合議庭發現,蘇怡所推方案約定獲利遠高於當時銀行定存利率,藉此吸引人投資,且合約上確實保證將按時給付紅利,不採信 蘇怡說詞。
合議庭考量,蘇怡利用設立門市會所、舉辦說明會、提供獎金等方式吸引投資,不法吸金四億多元,造成廣大投資人血本無歸,嚴重危害社會金融秩序,依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處有期徒刑10年;其餘共犯,分別處有期徒刑7年6月至1年不等,11人獲緩刑。
留言 6
簡俊平❤️
真好賺,判很輕
2022年06月13日15:46
SY
10年太少了吧,判死刑很難嗎?
不然至少充做軍妓,慰勞前線官兵
2022年06月13日16:25
ⓉⒺⓇⓇⓎ
關十年值得啊!而且關幾年就假釋出來了
2022年06月13日16:58
劉允傑
進太多貨….
2022年06月13日15:31
寧靜致遠
他是犯銀行法吸金,然後沒犯詐欺喔
2022年06月14日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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