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驚見非法販售鯨魚骸骨,標價竟達66萬,海巡署循線追查,在高雄興達港漁港貨櫃中查獲長度約274公分的1級保育類物種大村鯨下顎骨2支,全案經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撈獲的陳姓船長、協助販售的許嫌東西還沒賣掉,就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緩起訴處分、罰款。
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4月接獲檢舉,指出在網路社群媒體上有不法分子販售鯨魚骨骸,海巡署聯合高市府海洋局、海保署台南保育站等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專案小組在5月28日,成功在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漁港的一處貨櫃內查獲2支大村鯨的下顎骨,該物品經過專業鑑定後,確認屬於1級保育類物種。
海保署說明,大村鯨(學名:Balaenoptera omurai)屬於鬚鯨科,是一種中型鯨類,具有獨特的縱脊背部和直立的鐮刀型背鰭。大村鯨於2003年才被正式描述並命名,至今尚未有足夠的全球族群數據,因此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將其列為「數據缺乏」(DD)等級。大村鯨主要分佈於印度-太平洋區的熱帶至暖溫帶海域,並且在台灣東西部海域有少數擱淺紀錄。
海保署指出,雖然大村鯨下顎骨尚未成功出售,但販售行為仍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育法》。經調查後,涉案的兩名嫌犯分別為捕獲的陳姓船長和協助販售的許姓男子,兩人已被依法處以緩起訴處分,許男需向公庫繳交3萬元,而陳男則需繳納2萬元。
海保署進一步說明,陳男於2022年9月,在台中外海進行拖網漁作業過程捕撈大村鯨下顎骨,但在台灣所有鯨豚均屬保育類動物,且受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任何人不得買賣或公開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包含保育類動物屍體、骨、角、牙、皮、毛、卵或器官之全部、部分或其加工品),違者可處5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留言 8
w.y.
非法的本來就不該出售,標價再高也是假的。
8小時前
John Wang 王柏翰
沒水準
8小時前
鄭
看也知道是慣犯
罰這麼輕還緩起訴
等於沒事
7小時前
禎
拖網啊
7小時前
5隻蜂 🐝💫
這個能幹嘛
海底骨頭🦴能壯陽嗎?
7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