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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前禾馨女醫手術疏失害死女患者!認罪賠千萬獲緩刑 最新看診狀況曝

鏡新聞

更新於 6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 鏡新聞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珍所劉姓女醫師因手術疏忽,造成女患者身亡,事後劉女已離職。(資料照)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珍所劉姓女醫師因手術疏忽,造成女患者身亡,事後劉女已離職。(資料照)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珍所去年發生一起醫療疏失,劉姓女醫師在為女患者做子宮鏡手術時,不慎以器械刺穿患者子宮、刺傷右側內骼動脈,導致腹腔大出血,轉送台大醫院急救仍不治,事後死者家屬提告,調查過程劉女坦承不諱並與家屬達成和解,與診所連帶賠償1,050萬元,劉女也被台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7月、緩刑5年。可上訴。而劉女事後已從禾馨離職,改到台北中山醫院婦產科看診,院方也做出回應。

判決書指出,全案發生在去年9月14日上午8時許,劉女在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珍所為女患者進行子宮鏡手術,卻疏於注意,以器械刺穿患者子宮及刺傷右側內骼動脈,導致當場心跳及血壓驟降,經送往台大醫院急救後,患者仍在當天下午1時41分許宣告死亡。

據衛福部台南醫院網站內容顯示,一般子宮鏡手術指的是,0.7公分內視鏡直接從陰道放入子宮,能清楚拍攝病灶,再進行檢查或切除病灶,相較傳統手術安全,通常為門診手術,無腹部傷口,且侵襲性小、復原快,當天即可回家。

死者家屬事後相當錯愕提告,調查期間劉女坦承不諱,被檢方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後續劉女和禾馨積極和死者家屬調解,最終對方同意和解,並共同賠償1,050萬元。由於劉女認罪、沒有前科,且已和家屬達成賠償和解,法官准許檢方聲請改採認罪協商程序審理,最終判處7月徒刑、緩刑5年,若沒履行和解條件,將被撤銷緩刑。

據了解,劉女外型亮眼,且積極經營社群,常在社群做一些衛教資訊互動,不過判決消息傳出後,社群已關閉。劉女事發後已離開禾馨,目前在台北中山醫院婦產科看診,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院方證實劉醫師在該院兼任,不會干涉醫師過往行為與醫療糾紛,目前劉醫師門診暫無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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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Orange
    “一般子宮鏡手術指的是,0.7公分內視鏡直接從陰道放入子宮,能清楚拍攝病灶,再進行檢查或切除病灶,相較傳統手術安全,通常為門診手術,無腹部傷口,且侵襲性小、復原快,當天即可回家。“ 這樣也能把人弄死 這個人確定有醫師執照嗎??? 不用查嗎?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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