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罷免傅崐萁被查水表? 花蓮戶政所登門審核遭中選會警告逾越權限

上報

更新於 2025年02月06日12:04 • 發布於 2025年02月06日10:17 • 上報快訊/胡玟惠
有民眾反映,花蓮縣戶政事務所人員登門查訪,聲稱「代表中選會」進行確認。(取自「海洋主廚 愛爾文」臉書)

國民黨團立法院總召傅崐萁的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已於2月3日送交中選會,卻傳出花蓮縣戶政事務所公務員登門查訪,聲稱「代表中選會」來進行確認。另有公務員爆料,指稱縣政府下令戶政事務所要實地調查,確認連署書是否為提議人本人親簽。

對此,中選會已發函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及花蓮縣政府,指出罷免案提議人的簽名或蓋章,應由選舉委員會負責,而非戶政機關的職責,警告戶政所此舉已逾越權限。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天受訪表示,選務機關及相關行政單位必須依法行政,不得超越權責辦理選務事項,已要求花蓮縣選委會及花蓮縣政府說明情況,釐清是否確有公務人員違法介入罷免提議的情事。

中選會指出,針對花蓮縣戶政事務所人員至提議人戶籍地址實地查訪的問題,已要求花蓮選委會回應提議人名冊的保管情況,並說明是否曾函請戶政機關進行查對作業,或是否已將名冊交付戶政機關辦理查核,如有交付,則需釐清理由及合法性。

中選會強調,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9條及相關細則,涉及提議人是否屬該選區選民、身分證字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等查對工作,可由選委會函請戶政機關協助。但針對提議人是否親自簽名或蓋章,以及是否涉及偽造情事,則應由主辦選舉委員會負責,並不屬於戶政機關的職責範圍。

此外,「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16條亦明確規定,若選舉委員會發現提議人名冊上有疑似代簽或蓋章的情形,應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確認,而非由戶政機關進行實地訪查。

中選會進一步強調,戶政機關人員實地訪查提議人是否親自簽署已違反相關法規,不符合依法辦理選務的原則。此外,因提議人名冊涉及個資,相關選務人員或戶政人員不得將其攜出選舉委員會或戶政事務所,亦不得作為其他不法用途或非法定用途,以免違反個資保護法或涉及行政與刑事責任。(責任編輯:殷偵維)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張佑宗獨家專欄】為誰而戰都說不清,誰還會為國民黨「含淚投票」?

張佑宗獨家專欄
02

薔琵發威!北市松山區警衛亭…如紙片般被毀「180度掀翻」現場一片凌亂

三立新聞網
03

撐著病痛騎車…高雄爸「雙載9歲女兒」自撞亡!

三立新聞網
04

河口湖台女命案震撼內幕!為何入房、哪裡買刀?涉案女全說了

太報
05

挺沈伯洋還蔣萬安?趙正平「震撼表態」公開真實立場 炸裂怒轟1事:爛得要死

民視新聞網
06

趙少康訪蘇巧慧「收工前突失控」!爆出7字「下秒嚇壞急轉彎」私下對蘇貞昌暖喊這句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