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母親日前在社群平台控訴,7個月大的女兒在保母家托育期間,左大腿竟完全性骨折,需動手術並打石膏治療。南市社會局證實接獲通報後介入調查,發現該名保母並未依法登記,將處以6000元至3萬元罰鍰,是否涉及虐待則仍待進一步釐清。
這位媽媽表示,自去年11月起將女兒交由一名王姓保母全日托育,每月支付2萬元,並於每周五晚間接回。11日接回時女嬰情緒異常、不斷哭鬧,換尿布時發現左大腿腫脹、癱軟,送醫後竟診斷為「完全性骨折」,須全身麻醉開刀治療。醫師研判此類傷勢需強大外力造成,懷疑女兒在保母家遭到不當對待。
家長事後向保母反應,但對方否認稱「不知道、沒發現,在我家都好好的」,也拒絕就賠償事宜溝通。家長痛心表示,曾察覺托育期間有異狀,原計畫2月起自行照顧,無奈因再度懷孕而延後,未料釀成悲劇。
針對台南疑似發生幼童不當照顧案件,南市府社會局指出,於日前接獲通報後,已立即派員至居家托育人員處所聯合稽查,並由社工探視幼童及關懷家長。社會局表示,該名保母未登記違法收托,將裁罰6000至3萬元,有關疑似不當對待部分將進一步評估,若經查屬實,將裁處6萬到60萬元罰鍰。
社會局表示,有關疑似不當對待幼童事宜,目前社會局正積極蒐集幼童傷勢相關資料,後續將轉請「兒少保護醫療整合中心」進一步評估。若經判定該傷勢為行為人不當對待所致,將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行為人裁處6萬到60萬元的罰鍰。
社會局強調 ,依據衛福部「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所有居家托育工作者都必須向社會局辦理登記後取得證書才能收托照顧兒童。家長在選擇保母時,務必挑選領有政府核發證書的保母。
社會局指出,家長可透過「台南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尋找本市合格登記的保母。或可上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人員(保母)登記管理資訊網」尋找全國已完成登記的保母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