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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辣「姪女」與夫妻遊法國 橫刀奪愛才懺悔:破壞婚姻是我的錯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9月06日21:50 • 簡銘柱

台北一名人妻小萱(化名)控訴年輕辣妹小美(化名)破壞其婚姻,導致她與丈夫阿偉(化名)最終走上離婚一途,並因此向法院請求精神賠償。台北地院近日作出判決,判小美賠償小萱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萱與阿偉原本是夫妻,但兩人在民國112年10月20日正式離婚。小萱指出,小美是她丈夫阿偉友人的姪女,在兩人仍是夫妻時就已與阿偉走得很近。事情始於小美高中畢業後與小萱夫婦一同前往法國旅遊,當時小美明知小萱與阿偉為夫妻,卻不顧道德界限,主動與阿偉發展曖昧關係。小萱指出,小美不僅在旅途中主動牽起阿偉的手,還透過書寫生日卡片表達愛意,並多次與阿偉發生性關係,最終導致小萱的婚姻破裂。小萱因此請求200萬元精神賠償。

小萱提供的證據中,包含小美於111年11月23日寫給阿偉的生日卡片,內容顯示兩人早已超越普通友誼。卡片中寫道:「你問我喜歡你什麼,其實你的人格特質就是我喜歡的…在塞納河邊牽你的手,是因為我真的愛上你了。」除此之外,小萱還指出,小美與阿偉在111年11月至112年間,曾至少在汽車旅館、家中、辦公室等地發生過13次性行為,並一同前往泰國、台中等地旅遊,行為舉止已遠超友誼範疇。

對於小萱的指控,小美辯稱自己並未與阿偉發生性行為,僅在卡片中表達好感,且兩人並無共同赴泰國或台中旅遊的事實。然而,法院經審理後,發現小美與阿偉曾於泰國合照,並有親密照片及兩人的LINE對話記錄,內容皆表露出兩人已發展出婚外情關係。尤其是在小萱於112年5月發現不倫關係後,與小美對話中,小美坦承錯誤,稱「破壞你的婚姻是我的錯,對不起」,更進一步印證了小萱的說法。

法院最終認定,小美的行為已侵害小萱的配偶權,導致小萱與阿偉婚姻破裂,並考量雙方的經濟狀況及案情嚴重性,判決小美須賠償小萱新臺幣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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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5

  • 為什麼夫妻2人去法國、要讓一個外人一起去??
    09月07日05:49
  • 這是小偉的問題比較大吧
    09月07日06:01
  • 瞇瞇眼
    就不能單純一點先離婚再去交往嗎⋯⋯難怪一堆社會新聞
    09月07日05:58
  • Cheng
    男的愛年輕/緊的 女的愛年輕勇猛的打樁機 其實都彼此彼此
    09月07日05:49
  • Wei
    才罰40哦? 200我都覺得有點少了 鬼島果然是鬼島 別人的青春歲月只值40
    09月07日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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