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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保障民眾就醫權利 衛生局:醫療院所不得無故拒絕看診

勁報

更新於 2020年03月10日10:52 • 發布於 2020年03月10日10:20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本(3)月9日接獲陳情,臺南市某家耳鼻喉科診所拒絕14日內有國外旅遊史之民眾看診。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經本局前往現場查核,診所人員表示,因該名病患人具有國外旅遊史且自述有發燒、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狀,才會建議病人前往醫院進行篩檢。

衛生局表示,醫療機構不得無故拒絕具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疫情流行地區旅遊史之病人前往就醫,應依其能力,對於危急病人及合適收治病人,提供適切之醫療服務,對非其能力所及無法收治之病人,建議轉診,以符保障病人就醫權利。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基層醫療院所如發現符合COVID-19(武漢肺炎)通報條件之個案,可撥打本市防疫專線06-2880180,衛生局將專人協助安排疑似個案之轉診及採檢事宜,切勿拒絕民眾掛號看診,以維持良好醫病關係。

黃偉哲市長請市民在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做好個人良好衛生防護,勤洗手以外還是用肥皂勤洗手,空閒時可以做做運動,整理消毒住家、看看許久沒看完的書,靜靜的等待14天過去;如有就醫需求,亦可撥打防疫專線06-2880180,衛生局將協助安排就醫,或指定醫療院所採通訊診察方式遠距看診。(于郁金攝/圖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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