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爆發不肖業務員偽造假保單詐騙長達七年,甚至侵占保費高達兩千萬元,受害保戶至少十三人,直到保戶想解約才東窗事發。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說,保險公司對旗下業務員的行為有控管責任,因招攬行為引發客戶損失,該負連帶責任,會請新光人壽盡快提出書面報告,若有疏失一定依法處理。
新光人壽表示,七月三日接獲保戶申訴後立即全面清查,並於七月五日主動通報主管機關。為確保客戶權益,也主動聯絡相關保戶,針對金流、事證明確且願意簽立聲明書的保戶,負起全額補償責任;目前該業務員已停職查辦,並由公司對她提起民刑事訴訟,全案將進入司法程序,會全力維護客戶權益。
受害保戶說,二○一二年到二○一三年透過親戚介紹,向新壽一名屈姓業務員投保,但屈女提供她在合庫的私人帳戶,謊稱該帳戶是新壽指定的收款保費帳戶。今年初一位保戶想解約一張保單,竟發現保單進入墊繳狀態,保戶驚覺有異,屈女也閃爍其詞;保戶到新壽其他通訊處查詢保單情況,才發現屈女的不法行徑。
受害保戶發現,投保的多張保單有些進入墊繳狀態,有些甚至是自行印製的假保單,在新壽系統裡根本查不到保單編號。此外,連保費的繳費證明,也都是屈女偽造再拍照傳給保戶,假保單內的要保人、被保險人等欄位都是屈女自行代簽。
保戶指出,目前已知七年來至少有十三名以上保戶受害,屈女至少侵占兩千萬元保費。受害保戶六月底向新壽申訴,新壽才回應確實發現屈女有問題,而她過去也曾發生過詐騙案例。七月初新壽主持協調會議,屈女承認侵占保費,並承諾隔周將退回保費,但保戶隔周收到屈女簡訊,表示無法還錢,後續處理交給總公司。
保戶也提出希望新壽可將被詐騙的保單恢復效力,但新壽表示保戶被詐騙的保單已下架,無法恢復。保戶質疑,新壽明明早知道該業務員有問題,卻未及時處理,認為新壽內稽內控有問題。
施瓊華說,業務員因招攬引發客戶損失,保險公司應盡快跟保戶協商賠償,至於公司損失則由公司自行向業務員商討。
留言 9
柯x育nickinTW
新光....不敢保了
2019年08月12日01:25
義和
沒力人生
2019年08月12日00:52
《⋯⋯》
這種人應該唯一死刑!
台灣法律真的太鬆散了,難怪詐騙一堆。反正騙一騙錢到手,人就算被抓也沒什麼事。關一陣子就出來了!
2019年08月12日02:59
梁宇豪 Wesley Liang
新光內部稽核疏失與業務人員的控管不當是非常明顯的,首要是無辜保戶的血汗錢應確實賠償歸還!再徹底追究責任!!
2019年08月12日16:43
劉純如
保險公司要負責啊!自己公司用人不宜,
怎麼能這樣
2019年08月12日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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