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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胖達人香精麵包謊稱天然團訟案 二審改判賠342萬餘元 小S仍免賠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更新於 2022年02月16日06:15 • 發布於 2022年02月16日06:15 • Yahoo奇摩新聞

2013年爆發標榜全天然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店使用人工香精,引起軒然大波。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014年代表逾千名消費者提團體訴訟,台北地方法院2020年5月28日一審判藝人小S免賠,但生技達人公司、莊鴻銘及徐洵平共應賠償897名消費者各6000元,共計538萬2000元,全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生技達人等賠342萬多元,小S仍免賠。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指出,考量生技達人公司行為期間1年多和所獲利的故意侵害程度,及事後已賠償消費者逾新台幣1億元,以及本事件對消費者造成的侵害及影響等情,應以修正前消保法規定賠償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經扣掉未能提出統一發票原本者,本件被害人為864人,生技達人公司等應連帶賠償342萬8626元。二審判決指出,因一審認定受損害的消費者人數為897人以及為2倍懲罰性賠償金,與二審認定不同,因此判賠金額不同。全案可上訴。

二審判決指出,藝人小S於出席胖達人分店開幕造勢活動時,雖表示胖達人麵包「好吃」,利用媒體報導機會,使多數人知悉胖達人麵包,但考量她未提及麵包原料內容,難認有宣傳虛偽不實,或有引發大眾錯誤認知胖達人產品未使用人工香料等,因此本件請求小S與生技達人公司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為無理由,也就是小S免賠。

全案緣於, 「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標榜天然食材、無添加人工香料,2013年8月卻被踢爆使用人工香料,事後推出退費或換購的補償方案,但許多消費者不願接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2014年間代表消費者對胖達人(生技達人公司)、小S徐熙娣、法定代理人徐洵平、胖達人創辦人莊鴻銘提起團體訴訟,求償消費金額、3倍懲罰性賠償金及精神賠償。消基會委任律師表示,把小S列為被告,是因為她擅用明星光環行銷、推薦胖達人,屬於公平交易法所指的「廣告薦證者」,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109年間判決生技達人公司、莊鴻銘、徐洵平應連帶賠償近900名消費者538萬2000元。小S雖然有出席胖達人活動,並表示對麵包的意見,法院認為,生技達人並未將她的言論用做廣告傳播,判決免賠。案經上訴,二審高院今天宣判。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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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冬季到台北看雨,夏季到高雄唬爛海巡署有要招考至少1200名額!祝福海巡署招考的第一年那些些下令基層的阿貓阿狗向臺灣民眾話唬爛至少有1200名額的人員,實際上沒有超過400人,爽到天氣很冷時爽到中風,然後只可以臥床在養老院,然後被詐騙過的民眾認出來了,尿布被脫光光的,被用厚刺貢一直打一直打,被打也不知道為什麼,因為罪行明確沒有冤枉!當年連最基本的詐欺罪也沒有起訴!請問:當年的教育部,為那些受騙的臺灣民眾做了什麼服務?
    2022年02月16日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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