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施行,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自同年5月9日起公告第一波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昨(20)日公告第108波名單,此次公布的酒駕累犯有15人。
交裁處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10年內如有酒駕再犯或拒測者,得公告違規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資料公布於交裁處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定期上傳名單。
交裁處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上路,才能確保民眾用路及生命安全。飲酒後可搭乘大眾運輸或利用酒後代駕服務或搭計程車返家,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桃園電子報提醒您,喝酒不開車,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留言 5
保
公佈又如何,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09月21日09:11
劉桑
沒在怕,越公布名氣越旺,政府用公帑幫打知名度,好耶!
09月21日05:32
Jeffery
這有屁用 那些人根本不在呼照片被公布阿
09月21日04:18
阿華 sky
公布了又如何 ?反正罰則那麼輕!
09月21日02:44
寶寶的
法律就是要"說到做到",不然花那麼多錢,付立法委員薪水,付假的?
09月21日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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