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楊姓男子得知弟弟及朋友烤肉和清水區高美里里長口角,雙方衍生包圍砸車衝突,楊就和弟弟等4人上門示威,不顧里辦公室內有10多人泡茶聊天,直接朝內轟了一槍,造成里民驚嚇竄逃;法院以楊嚴重危害治安依槍砲等罪判他5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楊弟2023年7月9日晚上和堂哥、柯姓友人到清水區進興廟參加烤肉活動,過程中因堂哥和高美里里長口角,楊弟見對方人多勢眾要離開卻遭包圍,脫身回去找哥哥時,對方人馬也跟著上門砸車。
楊男為幫出氣,再和弟弟、洪姓及柯姓男子回到高美里里長服務處示威,楊攜帶1把改造手槍、6顆子彈及西瓜刀,深夜11點多到場見服務處開放,裡面有10多人在泡茶聊天,楊弟先下車踹破玻璃門,洪男手持西瓜刀威嚇屋內的人,柯則在旁助陣。
楊男則從戶外朝服務處鐵皮轟了1槍,服務處內人群隨即嚇到四散,但楊男彈匣沒固定好掉落,遺留3顆子彈在現場,4人示威後離去,隔天再陸續向警方投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楊男等4人均坦承不諱,與現場目擊者證詞相符,也有扣案槍彈、刀械及監視器畫面可佐。
法院審酌,楊男持槍彈在公眾得出入的里長服務處開槍,造成在場人恐懼不安,危害社會秩序重大,犯後雖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但仍自行投案、犯後坦承,依槍砲、妨害秩序等罪判他5年6月,另楊弟、洪男及柯男各判5至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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