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監獄受刑人王天佑,昨(6)日上午成功越獄8小時,後來因飢餓難耐被迫下山,因此狼狽遭逮,成為近30年間首起越獄事件,震驚社會。不過根據了解,王男因販毒、持有毒品被判刑4年7月徒刑,目前距離刑期僅半年時間,而他過去販毒的黑歷史也於判決書中詳細記載。
判決指出,王天佑與買家陳姓男子於2019年8月20日凌晨時分,二人談妥以14萬元交易100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隔年4月間,王男因持有毒品PMMA而在高雄市遭警方逮捕,並另查扣K盤。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 項規定「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王男警詢時雖然供稱其毒品來源為「龍哥」試圖減輕罪行,但因無提供對方的真實姓名、年籍資料及聯絡方式,對於調查並無幫助,不符規定。
法院審理,審酌王男應知毒品對於人體身心健康之危害性,且對社會治安有相當危害,竟仍為圖不法利益,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供他人施用,所為顯然不當;惟念及被告自始即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並酌被告販賣數量及金額非少,及其機頭、經濟與生活狀況等情狀,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
至於持有第二級毒品部分,則處2月有期徒刑,追徵不法所得14萬,沒收扣案物。儘管王男不服上訴,但遭高雄高分院駁回,並於2022年裁定應執行4年7月有期徒刑,同年3月入監服刑。2023年,王男自願性移監至綠島受刑,因符減刑條件,本預計今年7月即可出監。
不過王男疑因財務問題導致內心壓抑,精神狀態不佳,竟在距離刑期僅剩半年時,趁嫌隙將戒護人員反鎖,成功越獄8小時一度藏匿於山中。期間因饑寒交迫,王男晚間下山返回職員宿舍時暴露行跡,遭逮捕時更被看見眼眶泛淚。
綠島監獄初步調查,認為王男越獄行為並非事前計劃,而王男與家人聯繫後,目前情緒已恢復平靜,後續將移送至台東地檢署接受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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